那鹰!那狗!
笑弥勒
小时候,落下一个养小动物的爱好,虽然这些小动物五花八门,而且土生土长并不需要花大价钱去购 买。但是它们身上的可爱劲,以及对朋友的忠诚度,却经常羞赧我的自尊心,让我这个自诩为人的家伙,不得不小心翼翼地生活着,生怕愧对他们那双纯净的眼睛......
一:那鹰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我读初中三年级时,一个隔壁大哥不知从哪弄来五只猫头鹰,我见到它们可爱,就死乞白赖要了过来,当时要过来纯属好奇,心里也没底,是不是能把它们养活。
小朋们刚刚长全羽毛,喙还是软的,尤其是它们嘴角上的黄色,证明它们是不折不扣的幼鸟。
因为没有喂养猫头鹰的经验,我不知道该怎么喂养它们,于是,除了拍苍蝇,抓蜻蜓给它们吃之外,就是给它们喂饭粒,为了它们兄弟姐妹不孤单,我还特意用棉花给它们建起个温暖小屋,让它们睡一起,好有个伴。
小家伙们生命力顽强,起初一个月,还弱不禁风,第二个月就突飞猛长,活蹦乱跳了。
它们长到四五两重样子,就可以蹦出二米多远,灶台,厨柜,四处乱跳,就像不安份的儿童。但它们也就飞或蹦二米多,在人为且毫无意义的喂养下,它们已经失去了野外生存能力,再也飞不高了。
小家伙们除了吃苍蝇,饭,还学会了吃肉,每到饿时,就像忠诚的卫士一样,围着我脚下,不停打转,甚至还飞到我肩膀上,鸣声不断,这时候就属我最忙了。看它们争相进食,我好快乐!原来人们眼中的夜枭,竟是那么可爱。
吃饱喝足的它们,居然会和公鸡,土狗作伴,面对壮它们一大截的大家伙,无丁点怯意。甚至还横眉怒目,呲牙咧嘴进行攻击,可能是动物都有灵性吧!打斗一番也就算了,并不会死命厮杀。有时候它们的搏斗,完全是老大让小弟的游戏。
二:那狗
说起母狗露露来到我们家,还真是缘份加意外,此前,它已经在三户人家呆过,并且年龄也老大不小了。 2006年,我在家乡开了个农家乐,专门接待各地前来钓鱼的朋友,农家乐对面是表姐开的杂货店,仅十几米之隔。露露!在它的第三任主人家—表姐家已经生活了二年。
06年下半年,露露产了七只崽,因为表姐忙且不喜欢狗,经常忘记喂它,这家伙肚子饿,就天天赖在我店里讨吃讨喝,我是有求必应,总让它吃饱喝足,时间长了,它竟然不肯回去了,索性带着一帮崽子在我店里自由穿梭。表姐本来就讨厌狗,如果不是家人要养,露露早被卖了。见此情况,她来个顺水推舟,八条狗以二百块价格贱卖给了我,我呢!乐翻了天。
别看露露是土狗,行为却优雅,社交非常厉害。
那时候钓鱼客人多,相当一部份人是有社会地位的人,或者是有钱人,毕竟钓鱼被称为水上高尔夫,没有点经济实力是玩不起这项运动的。
每逢客人来,露露可不管认识与否,必定走上前摇头晃脑,哼哼唧唧表示欢迎,它有个习惯,喜欢伸出左前爪拍打人家的腿,意思要人家和它握手,时间久了,居然很多人和它成了朋友,而它,自然而然地捞了不少好处。这家伙!天生就是个外交家,懂得利用自己的弱小,乖巧地和他人做朋友。
说句题外话,母土狗是很难喂养的,平时不怎么样,但是产崽期间,动不动就把人咬伤,非常危险。 相处的日子,并不觉得露露特殊,可是离别后,我才知道露露的可爱。
2012年,我转掉小店,准备和朋友一起,到杭州开快餐店。在转店那几天,露露丢魂落魄,经常躲在角落里不吃不喝,好像知道我不要它了。
去杭州那天,我把露露托给朋友喂养,送给朋友两台电视机,和一些用具,算是给露露当伙食费。
在我坐上公交车后,从不上车的露露爬上车,死活不肯让我走,我狠心抱它下车,瞬间让我震惊…… 那十天,露露和我形影不离,我走哪跟哪,绝不离开一步,让我平添许多愁。
在我又离开家乡半年后,朋友打电话告诉我,说露露不在了,我欲哭无泪。 从那以后,我拒绝喂养任何动物,不为别的,就怕愧对那些清澈明亮、对我充满信任的眼睛。
屈指计算,露露在跟我家之前,大概活了六年,跟我之后又活了七年,是只十三年的老狗了,按照人狗一比七的动物年轮计数,露露相当于人类九十高龄了,应该是寿终正寝,可我却好像它是因为我的粗心而夭折的,一直心存愧意。
不知道我那些已经在另一个世界的朋友们,过得可好?好想问一声: ——朋友们!你们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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