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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水谣社团》 小说 不如怜取眼前人

作者:站长   创建时间:2016-12-29 00:00   阅读量:16620   推荐数:0   总鲜花数:0赠送列表   字数:2993



编者按:你爱我,我爱他,而他,则爱着她。满目山河空念远,落花风雨更伤春,不如怜取眼前人。作者用细腻动人的笔触,描写了一段令人无限遗憾的青春爱情故事。故事老套却不俗套:我爱着的他死了,活着的我和爱我的他也因了死去的他不能好好审视自己和对方,因了逝去的爱情再次跟眼前人插肩而过。人世间的事大抵如此不可思议而又惹人心痛。作者文字娴熟,用笔老练,句句直指人心,动人心弦,好读耐品。


《云水谣社团》 小说   不如怜取眼前人

作者:尸艳



珩死的那年二十五岁。

林默望着靠窗而坐的女子顿了一下。

阳光从朝南的窗打了进来,落在女子泛黄的头发上,逆光的缘故使得她的眉目有些模糊。

林默只是觉得五步之外的那双隐藏在宽大灰色毛衣下的双手似乎是抖了一下,可即使是这么一个细微动作便能够让他吞咽下接下来本打算要说的话。

所以呢?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女子抬起胳膊就着手掌里的乳白色瓷杯喝了一口茶,微微呵出口的白色蒸汽绕着侧脸打了一个旋,表情是一副不知喜悲。

没什么,只是想之珩毕竟也算是你曾经喜欢过的人,理应……告诉你的。

是想看我悲痛欲绝的样子么?不好意思啊,好像令你蛮失望的。

子清,你啊。已经这么多年了,我们都不再是当时的那群孩子。而你,却一直都是这副心性未定的样子。

就是因为不是孩子,所以才会如此反应。如果林默你真的想要看我一副凄凄楚楚的样子,好办!要么你让时间退回三年前,宋之珩刚死的那一天,说不定我还会如你所愿。要么,你求我呀,求我给你一个人演上一段!就如同你们所说的那样,我苏子清不就是最擅长伪装一副可恶嘴脸么?

子清!我喜欢了你整整十年,十年里可有说过你半字不好?

……。林默,时候不早了,你也该去接小筝儿下学了……

每个人都会有一个禁忌,别人提不得、碰不得,即使时光走的再远,那层新鲜长出的皮肤也经不得一丝窥探。

对于苏子清,宋之珩便是那层封了很久的禁忌。可能是因为天生凉薄,只不过是三年时光,再提故人,除了些微惊讶与恼怒,竟然连一丝疼痛也引不起。

年少时候鲜衣怒马,以为真的是家国天下不及她,却不想一句门当户对便可以阻隔出一个咫尺天涯。

宋之珩很好,好到苏子清觉得全天下的女子都应该喜欢他这般男子。

好到苏子清总觉得宋之珩对她说上一句话就是莫大恩赐,更不用说,爱上她。

可命运总是如此,喜欢给人一个惊喜,宛如晴天霹雳。24岁时候的宋之珩对苏子清说:如果你觉得合适,我们就试着处处吧。

那是距离年关还有一月的时候,由苏子清结巴着做的告白。

语音录了一遍又一遍,湿润又干涩了的嘴唇被深冬寒风里快裂出嘲笑形状的口子。直到苏子清的舌苔发凉再也分泌不出半点唾沫,那条听起来颤颤巍巍像是老人行走般的语音还是被厌烦着删除。

其实语音的内容很简单,只不过说了:我好像喜欢你了。

忐忑着用了模糊的字眼,是最愚笨而又明智的做法,让拒绝和接受都不会显得尴尬。

声音不好听,发抖,太干,表现的太过期望……一连串的消极反馈在大脑里蹦达,这句再简单不过的话,最终是用了文字的形式发给了宋之珩。

之后宋之珩的电话就打了过来,苏子清听见那男子用着她认为最好听的嗓音说道:子清,把你刚才发过来的信息说给我听吧!

一时语塞,嘴角却不受控制地慢慢咧成开心的弧度。不小心呛了寒风咳红了的脸和逼出泪水的眼,是苏子清在之后的几年里记忆最深刻的事物。

我啊,好像,喜欢上你了……

苏子清觉得过了23岁的日子每一天都过的飞快,像是长了无数条腿的多足动物,消失的速度总是令人害怕。

而那一年,宋之珩24岁。

男人总会在夜晚的时候跟她说晚安,在清晨睁眼的时候说早安。日积月累,积毁销骨。

太在乎一个人就会连他说话的语气,使用的标点符号,每一个字,顺手点出的表情包都会细加揣摩。

苏子清觉得自己得了病,患得患失到了极致的病态。却又要在宋之珩面前装作像是其他电视剧里演绎的正常恋人一般,不吃醋,不善妒,温柔体贴地简直一眼就可以目测出以后的贤妻良母模样。

宋之珩喜欢这样的女子吧?他那么温柔的人,也只有合了脾胃的性格才适合他。而这样子的苏子清应该是他喜欢的吧?

要不然他怎么会从不抱怨,从不争吵,还总是笑容温暖地百般顺从?还是说,他未喜欢过自己?

女人呵,多疑。

见到那个有着火热身材,稚嫩面孔女孩子的时候,苏子清才知道自己长久以来的隐忍全都错了,并且错的离谱。

原来宋之珩喜欢的是这样的女孩子,女孩子,而不是女子。

宋之珩25岁的时候苏子清问了他一个问题:之珩,你说我们可以试试。那么现在试试的结果是什么呢?

男子抬头看了她一眼,漂亮的眼睛里光芒闪烁不定。

沉默总是导火索,哑弹爆破,伤人伤己。

真不好意思,我不是你喜欢的童颜巨乳,也不会卖萌撒娇!看,其实你现在看到的这个咄咄逼人的才是真正的苏子清!之珩,跟你在一起太累了。我总以为是我太在乎你,近乎病态的在乎你……现在才发现,是走不进你心里……

苏子清走了,只拿了两件衣服、一个手机、一个钱包和一根充电线。

走的时候她对男人说:三天,求你给我一个答案吧。我不想让自己中毒太深。

离开宋之珩的第一天,苏子清便关了机。在看到那根孤零零的冲电线的时候,苏子清流着泪爆了一句粗口:卧槽!怎么就忘了带充电头?

那根线就像是她一般,显得一无是处。

第三天,开机。有朋友打来的未接电话,有联通通知的扣费信息,有累积量很大的朋友圈动态。只是,没有宋之珩。

找个朋友一起浪哟,新疆,西藏,内蒙,海南,北上广……有没有一起的?

林默是第一个评论的人:你家宋之珩知道你这么大胆么?是不是今个忘吃药了?

没有,从今以后再也不用吃药啦!此生不遇宋之珩。

苏小姐何意?

字面意思,分手了。

那一天苏子清朋友圈有着不同以往的热闹,果真,私生活才有被流言蜚语的价值。

苏子清得到最多的一句便是:真的假的?

第二句便是:苏子清你这个狼心狗肺的东西!

所有的热闹都是一场戏,没有宋之珩,都会显得三分冷清。

期间林默没有再和苏子清说上一句话,只是第二天的时候苏子清的门外多了一个人。

苏子清失踪了,连带失去的还有林默的消息。

朋友圈开始猜忌,这俩人早就暗通曲款几夜春风度。

林默在一个星期之后再次出现在众人眼前,朋友圈更新了一张图片。

画中女子很多人都认为是苏子清,可又不像。

毕竟苏子清哪里有那么瘦哟,更何况还是一头短发。

嗨,林默,这个是你暗恋对象?

嗯。

啧啧,那为啥配文是:相逢何如不相识?

狗拿耗子。

.,,,,,

半年后林默接了婚,新娘是一个大波卷的高挑女子。朋友说除去那副烈焰红唇倒有两分苏子清的样子。

而这半年里,苏子清这个人像是从大家的视线里消失了一样。

多方打听未果,大家也就慢慢忘了还曾遇见过这么一个女子。

人情,往往不就如此么?

那一年宋之珩25岁,林默25岁 ,苏子清24岁。

那一年宋之珩去世,林默结了婚,苏子清消失。

子清你真的要结婚了吗?

是啊,27的老姑娘了再不结婚等着嫁你家儿子吗?

滚蛋吧你!只是没想到三年不见,你一出江湖就带来这么猛烈的一阵腥风血雨!

不想拿红包就拿你儿子抵押也行,说不定以后还能结个娃娃亲!

我有多嫌弃你你知道吗?我儿子已经定给了林默家的筝儿!你就别瞎想了吧!

晓得啦晓得啦,果真是更年期的女人最惹人头痛……让我好好睡一觉吧,记得下月七号来参加我的婚礼。

哦!好的!下月七号吗?我好像记得那天好像还有另外一件事来着,怎么想不起来了?

我要睡了。姑娘,提醒下你记得去祭奠亡人。

啊?宋之……

电话挂断,女子依旧是靠窗坐着,蓬乱的短发有几分倔强的意味。

窗外灯火竟然也有几分迢递,开一盏灯等着将要回来的人,心底突然跳脱出一句诗来:

不如怜取眼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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