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夏季,火热的太阳将枯黄的大地烤炽的昏昏欲睡,一个短衫少年倚着左边的残破窗户翻着手里新奇的英文课本。这时走进一个带着金丝眼镜的青年老师,身后跟着一名年幼的姑娘,一直走上讲台停了下来。“大家好,我叫吴俊,是你们的英语老师和班主任。这位是你们的新同学,纪宁!”
我轻轻抬起了头,第一秒,一个身穿粉红连衣裙的窈窕少女映入眼帘,白皙的面庞透着点点稚气,发亮的眸子里透出一点希望,那一刻感觉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升华。然后她走到我背后坐了下来,我是第一排,而她的同桌是个嚣张的胖子,还和她一个村。
“从这到这都是我的位置,你不能超过这条线,不然我打你。”胖子如是说。
“虽然你长得胖点也不能占这么大的空啊,我都没有地方放书了。”纪宁可怜兮兮的回道。“我不管,你要是不听话我就回家告诉你妈去。”胖子看起来很嚣张。
然后我感觉她的眼泪就要下来了,“我说这位同学,你看你都把她惹哭了。你猜到时候她妈妈会怪谁?”我良言相劝。胖子虽然嚣张却很聪明,重重的哼了一声不再理她。
“谢谢你!”她微笑着对我说。
偶,我的上帝!我是怎么了,居然会为了一个丫头而产生这么兴奋的感觉。“没关系。”我迅速转过头来平复砰砰乱跳的小心脏。
这是一所努力向上却被时代迅速淘汰的中学,处于文明与野蛮的交界地带,教育水平和扫盲时期相差无几。我叫清强,从小听话爱学习,淘气有爱心,喜欢钻研自己喜欢的东西,因为邻居是真正的高材生,所以顺利的进入了这所学校最好的班级。开学后的几周,我都幸福的活在享受她天使般的面容与山泉般悦耳的声音中,只要有半天见不到她就开始如坐针毡。
很不幸由于不错的成绩我结交了一名好兄弟,至今我仍在为他吃醋。他叫文昭,和我一样爱学习,是个老实有追求的孩子。他只有一个特点,帅,就像我认为纪宁最大的特点就是美一样,当时我真的觉得他们俩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虽然我死也不愿意这么想。
这所学校同样只有一个特点,玩,印象最深的是自习课的内容大家将两张桌子一拼,然后开始下棋。虽然只是初中,谈恋爱也成了玩的重要内容,主角只有一个就是文昭。他穿着整洁身材挺拔,星眸剑眉,冰雪雕刻的侧脸,一度成为这所残破中学的风云人物。记得有一次他被人叫出去,回来的时候灰头土脸的,衣服上都是鞋印。
上帝可以保证我绝对是个乖孩子,可是我却认识了当地的土霸王文明哥,当时年龄小,只是听说他是黑社会的老大,我亲切的称呼他妈妈为阿姨。文明哥知道班里有人欺负我,于是在班里的那几个混子回家的路上埋伏好,然后狠狠地教训了他们一顿,从那以后他们见了我都绕着路走。
后来文昭总是和我一起走,渐渐找他麻烦的人也少了,很快又出现一种奇怪的趋势,那就是学校里所有小混混的女朋友心里都有一个大众情人,这个人还是文昭。这次我也救不了他了,我可没有到控制一所学校的程度,于是他继续扮演沙包的角色。有几次都是出名混混的对象救了他,那时我误以为全班的女生都只喜欢他一个人。
我问过她,我说纪宁,你是不是也喜欢文昭。她细长的睫毛匆忙地闪烁着,“不,我不喜欢他。”她说话就是这个样子,短短的,但是很好听。
一天中午,我的同桌和春华的同桌都回家吃午饭了,我的心里一直想着纪宁,但说出口却是:“文昭怎么还不回来呢?”春华是纪宁的同桌,然后她也叹道,“唉,纪宁怎么还不回来呢?”下午春华无意的说出了一句话,她说我好像喜欢纪宁,然后说这是那什么想吃天鹅肉。上帝保证,我听了一点也不生气,只是做出了一个决定,一个决定了我一生的选择。至今我没有后悔过,唯一遗憾的就是没能留在她的身边。
我甚至来不及和她告别就离开了那所夕阳中学,我想文昭知道我的心声,我简单的把自己的目标定义为:考大学,娶纪宁。关于那所中学差不多我能想起的就只有这么多,那半年里纷纷扬扬的大雪覆盖了残破的桥头,刚遇见她时那温暖炽热的骄阳。从此我们各自钻进不同的人海,看起来像两片毫无关联的扁舟。但是我知道,有时候我们心里一直想着的人,未必可以时刻陪在身边。
从此我和我生命中最爱的人分道扬镳再难相见,她成了我心里永恒的旗帜,而我也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朋友。上帝会和我一起见证这样一个故事,关于成长爱情人生与事业,是否农村里的男孩可以越过龙门只为寻找真爱,就像是青鸟飞鱼的恋爱。
文昭和我一起考入永城市第一中学时,他说,“清强,人的一生只有一次,我和你注定是不平凡的人。”我当时确实是以他为老大的,所以他的话我从不怀疑,并在那个年轻气盛的年代产生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他仿佛在那一刻就突然间长大了,以至于多年以后还总是嘲笑我说,“这么多年了,你还是这么幼稚,也只有我才能和你认识这么久而没有分开。”
那是我老家里最好的中学,因此一切都围绕着学习展开,我们认识了许多重要的好朋友,而文昭的领导才能在那所初中淋漓尽致的展现出来。虽然难以置信但是却是事实,第一次期中考试我考了班里第二名,英语考了92分,是转校前的三倍多。文昭是第一名,兼任学生会主席,还是校内不良少年的领导,他那时的政治才能多年以后仍能让我引以为傲。
我们班里一共有六十名学生,能记住的大概有十人,印象最深的有五人,市里地产大王的女儿胡馨予,和我们俩一样从农村来市里上学的腼腆女孩姚远,还有她们的闺蜜等。之所以提到这几个人是因为整个初中时期发生的所有重大事件都和她们有关,因为在我看来她们也是文昭口中的‘不平凡的人’吧,可惜文昭似乎并不这么认为。开学没过多久,胡馨予就开始对文昭猛追不舍,但是效果不佳,因为连傻子都看的出来,文昭对姚远有意思。
介于我和文昭的兄弟关系,这位相貌漂亮的富家千金不惜屈下身份认我做哥,当时我被她娴熟的电脑技巧吸引了,一高兴就答应了。她的笑脸甜美单纯透着点点的执着,“哥,你写的小说借给我看看呗,要不我帮你投出去?”“不用了,才写了两万字,完结了再说。”我不动声色的敷衍道。“那你教我写作文,我教你用电脑,以后我就叫你哥哥了。”说着她好像占了天大的便宜,手舞足蹈的走开了。
此后这位单纯善良没有一丝坏心思的小女孩,经常叫我帮她约文昭出去玩,但是文昭却和姚远越走越近。谁都知道姚远是班里的语文班长,成绩也和我在伯仲之间,而胡馨予除了有钱成绩简直一塌糊涂。
这一天蔚蓝的天空几朵白云横亘在红瓦之上,缕缕清风拂过耳梢,我吹着一支竹笛想着纪宁此刻在做些什么。妹妹跑过来说,“哥,明天是校内的艺术节,我报了芭蕾舞节目。你帮我把文昭叫出来,看我跳芭蕾。”我看着她红扑扑的脸庞,打心里喜欢这个妹妹,“好!”我说。
第二天果然是难得一见的节庆日子,胜利中学分校的一千多学生齐聚在操场中心的舞台前方,台上的节目千奇百怪精彩绝伦。然后她出现了,穿着雪白的天鹅服,肌肤赛雪眼若媚柳,轻盈的脚步在空中飞旋舞动,活像一只骄傲的白天鹅。文昭坐在我身边面无表情的看着,不时的向姚远那里看过去。这实在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我知道文昭对姚远是真的动心了。
记忆里姚远是一个极其漂亮有追求的女孩,很多时候都是一个人,她和我在一个乡,每次回家的时候我们都可以搭同一辆公交回去。所以看到她有时候能想起纪宁来,她们一样的独立倔强,像风中漂泊的风筝。在那个年纪爱情是极其稀有的,除了不负责任的玩闹,就是像他们一样约定了未来的人。
有一天我正在班里上课,谢华忽然跑过来告诉我:“小雨生病住院了,你快去看看她吧。”小雨是胡馨予的小名,平时我们都这样叫她。我急匆匆的赶到医务室,看见她穿着黑色的连衣裙,可爱的笑脸苍白的没有一点血丝,小手上挂着吊针。“你怎么样了?”我摸摸她的额头,温柔的问道。她的眼泪啪的一声掉下来,两只胳膊挂在我脖子上,“哥,文昭喜欢姚远,他俩好上了。”她哭得梨花带雨,楚楚可怜。
“你怎么知道的?”我关切的问道。“我看见他们俩一起逛街,文昭还牵着她的手,说不定他们都接过吻了。”她越说哭得越厉害,脖子肿的很难看,小脸像一朵带雨的牡丹花。谢华在旁边看着:“哎呀,小雨,你就别哭了。医生说你的病不能生气,否则很危险的。”我陪了她一会儿就出去了。
“文昭,你真的喜欢姚远。”我们俩坐在离学校不太远的北大河草坡上。“是的,她独立善良,有一颗有灵性的心,我想和她在一起。”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闪着光。“好,”我说,“那请你答应我一件事,不要在小雨面前和她太亲热。还有,对小雨好一点,哪怕把她当做你的妹妹。”自从我们俩认识以后,彼此就相当默契,说出的话基本都会答应。
当时校园里有胜利之帆的校报,有初三语文老师组长建立的文学社,各种文艺活动精彩纷呈。记得学生会改选的时候,大家纷纷上去表达了自己上任后会如何的大刀阔斧进行改革,而文昭上去只有一句:“大家好,我叫文昭,竞选学生会主席,谢谢大家!”后来他还是主席,原来校长早就内定是他了。
有一件事我认为必须要提一下,就在文昭和姚远越走越近的时候,姚远的家人因为搬迁让她转学,而姚远甚至来不及和文昭告别就消失了。这件事让文昭消沉了好一阵子,他不再和我一起上下课,每天一个人孤零零的像个落寞的孩子。但是不久他又恢复了阳刚健康的样子,比以前更加幽默自信。但是聪明如我还是嗅到了一股危险的气息,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变得成熟而冷血,对女孩可以残忍无情,却又形成了致命的吸引力。
没错,他和小雨恋爱了,爱得火热朝天,完全超过了那个年纪所能承受的代价。
共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