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登录注册
恢复默认
  • 明黄

    淡蓝

    淡绿

    红粉

    白色

    灰色

  • 14px

    18px

    20px

    24px

    30px

  • 默认黑

    红色

    蓝色

    绿色

    灰色

  • 0

    1慢

    2

    3

    4

逝水昙花

作者:霍家小二   创建时间:2019-07-13 07:37   阅读量:23891   推荐数:0   总鲜花数:5赠送列表   字数:25390

逝水昙花

作者:霍家小二


1

 身前,潭水湛清,脚下,清流汨汨,四周,鱼跃成群。一座座将竣工的雅致别墅散落在林前水中。
  “晓华,把你脚下的木板递给我。”
  “好的。”
  “晓华,给我拿一下钻子。”
  “好。”
  “晓华,把锯好的榫子拿给我。”
  “马上来。”
  这个年仅十四岁的男孩子在大人们左呼右唤中左奔右跑着,看上去,他就像一只欢乐的兔子,蹦蹦跳跳不厌其烦地乐在其中,他俊美的脸上洋溢着永不退却的笑容,嘴里哼着欢乐无忧的旋律,仿佛,世界上所有的烦恼都与他无关,仿佛,尘世间的所有忧愁都与他不着边际,他是一个快乐无忧的男孩子,更是一个朝气蓬勃的美男子。
  星罗密布的夜空,寻不到月亮的影踪,波光粼粼的湖面,透息着涌动的生命,一大一小的身形,相依在明光亮影之中。

  “儿子,想家了吗?”

  晓华与爸爸坐在精美别墅走廊前沿,他们双脚下垂,清澈的流水从他们脚面漂浮,成群的鱼儿从他们脚底游走,给着他们极佳的享受。
  晓华雕刻着手中快成形的木偶,“想啊,平时爸爸去工作,我总想着爸爸,如今同爸爸一起出来做工,又开始想家里的妹妹和妈妈了。”
  爸爸抚摸着晓华的头发,心里乐开了花。
  晓华将手中已刻化成形的木偶递向爸爸,“爸爸,你看我刻的像不像一只小狗?”
  爸爸接过已有形有态的木偶在灯光中照耀着,想笑而未笑地说:“小狗?你确定刻的不是小猪?大大的耳朵,嘟嘟的鼻子,卷卷的尾巴,怎么看都像一头猪啊!”
  晓华挠头苦笑:“我也觉得有点像小猪,不过,我确实想着咱家小狗的样子刻的,你说这个世界上有没有像小猪一样的小狗呢?”
  “以前很难说,现在我肯定,这里就有一只。”
  晓华拿回木偶,“不行,我要再改改,削削耳朵,去去鼻子,划拉划拉尾巴,应该就是小狗了。”
  爸爸打了个瞌睡,“今天不早了,明天再改吧。”
  “我知道您累了一天,肯定困了,您去睡吧,我就在这,不会乱跑。”
  爸爸瞧着专注雕刻木头的晓华,勉为其难地说道:“好吧,可别太晚啊!”
  “知道了爸爸。”
  晓华独自坐在灯下雕刻手中的木偶,“怎么越来越不像样子了?”现在他手中的木偶既不像小狗,也不像小猪,都说不出像什么了,好比一个理发师给人理发,一遍理下来,怎么都觉得发型与脸型不搭,再修整下吧,越修越短,越理越乱,最后搞得连专业大师都不知如何下手了,晓华就是这样,本来想雕刻个小狗,反而有点像小猪,再雕刻吧,连猪都不像了,成了个四不像。
  “汪汪...汪汪...”身后的树林深处,传来了几声狂吠的狗叫声。
  晓华坐身而起,“哈,赶的正巧,正为不知如何雕刻小狗而踌躇,现如今能看到一只现成的小狗,岂不正合我意!”他匆匆穿上凉鞋,跑下走廊,向树林中跑去。
  漆黑的林中,透不出一点光亮,晓华循着犬吠的声音谨小慎微地缓步前行,突然,小狗的狂吠声变成了尖锐、犀利、高昂的嗷嗷惨叫声。
  前方,明亮的光束汇聚在一处,五个拿着手电筒与木棒的青年将一只倒在地上的长毛犬困在中央,长毛犬的脖子已被套环套住,失去了反抗余力,任由青年将手中的木棒打在它身上。
  “死了没有?”
  “等等,让我再给它脑袋来一下。”
  说话的青年将木棒对准长毛犬的脑袋,那一棒下去,鲜血四溅。“好了,这下给它来了个透心凉。”
  晓华躲在黑暗处目睹了这一切,他吓得头皮发麻,全身发抖,当他看到青年将木棒打在长毛犬脑袋上的那一刻,他全身打起了哆嗦,他转过身去,落荒而逃地跑回了住所。
  一整夜,他都蜷缩着身子蒙头在薄被里打哆嗦,那血淋淋的骇人画面在他脑中翻来覆去,挥之不去。
  次日,晓华坐在树下雕刻着木偶,对旁人的嘘寒问暖,亦是爱答不理,仿佛,他是一个失去童真,丧失活力,丢失朝气的孩子。
  “爸爸,我们什么时候回家?”这是近整天里,他说出的第一句话。
  “再有两天吧,儿子,你是想家了吗?”
  “嗯。”他的那声回应里,不知包含了多少伤感的成份,听在别人耳中,都发自内心的替这个孩子心疼,都认为这个坐在树下,变得安静的孩子是真的想家了,殊不知,他是厌恶了这里泯灭的人性。
  树林中,走出一位身穿粉蓝色公主裙像公主一样漂亮的小女孩,这个小女孩与晓华有着相仿的年纪,然而,在她稚嫩的脸蛋上却蒙上了一层与其不符的忧愁。
  小女孩走近锯木头的工人,礼貌地问道:“叔叔,您看到一只金毛苏牧犬吗?脖子上的毛是白色的,这么高,这么长。”小女孩比划着。
  锯木工人摇摇头,“没看到。”
  小女孩又大声询问:“请问,你们有谁看到一只金毛苏牧犬吗?脖子上的毛是白色的,这么高,这么长。”她的声音悲戚,略带哭腔,像是刚哭过的样子。
  工友们同样回答着没有。
  “我。”晓华挺了一下身子回答道,当他看到小女孩的眼睛时,他纠结了,他不知该不该把这么残忍的实情告诉这个让他看着都会为之心疼的女孩,犹豫了片刻后,他挺起的身子又靡萎下去,无奈地摇起了头,失落地回道“我也没看到。”
  小女孩沮丧地垂下了脑袋,轻柔的微风撩动着她的发丝,仿佛有一滴晶莹的泪珠从她脸上滚落,默不作声地离开了这里。
  看着垂头而去的小女孩,晓华紧锁眉头,目光中满是怜惜,久久,他才回过神来,看着自己雕刻的不成样子的木头小狗,将小狗握在手心,决然而起,朝着小女孩远走的方向追去。

2

 一个身穿粉蓝公主裙的小女孩,只身坐在河畔柳边,远远看去,那个抱膝而坐的小女孩似在嘤嘤哭泣。
  一个长相俊秀的男孩子,从远处逐步赶来,当男孩子离小女孩渐近之际,他奔跑的步伐也渐显了迟缓,他停在离小女孩几米远的地方,踯躅不前,很是纠结的样子,或许,他还没想好何如安慰那个抱膝而哭的小女孩吧。
  终于,晓华向小女孩靠近了一步,面对这个陌生的女孩子,貌似鼓动了莫大的勇气,他伸出手,如绅士般弯着腰将木头小狗递到小女孩面前,“送给你。”
  抱膝而哭的小女孩听到近在耳边的柔抚声音,先是惊得一颤,止住了哭声,既而她那泪眼汪汪的大眼睛诧异地看着突然立在眼前的陌生男孩,恬不为意地瞧了瞧男孩递出来的木偶,了无兴致地扭过头去,对晓华置之不理。
  晓华将木头小狗握在手心,缩回手来,一副自讨没趣的样子,尴尬挠着头,他绕到小女孩身后,背靠柳树而依。
  晓华和小女孩就这样背靠着背,中间垂柳相隔,远观,清流汨汨,垂柳风柔,一男一女闲暇柳下,各自含羞,也不失为一副美景。
  “我知道你很伤心,所以才把我雕刻的木头小狗送给你,如果你不喜欢,我可以送你一只真的小狗,我家的大狗前不久刚产下四只小狗,我可以抱来一只送给你。”
  小女孩哽咽道:“我只想找回我的狗狗,你见到那只全身金毛,只有脖子是白色的狗狗了吗?”
  听着小女孩哽咽的声音,晓华心中有种说不出的疼楚,然而,他无法将所见实情告诉这个已经很是悲伤的女孩,只好昧着良心说:“没看到。”既而,又安慰地说:“我帮你找你的狗狗吧,如果找不到,我就家把我家最可爱的一只小狗送给你,我保证,我家的小狗比你走丢的狗狗还要可爱,它们叫豆丁,可乐,嘻嘻,哈哈,单听名字,你就知道它们有多可人爱了。”
  听此一说,小女孩转过身来,泪垂欲滴地面对着晓华:“你真的可以帮我找狗狗吗?如果找不到,真的可以送我一只更可爱的狗狗吗?”
  看着泪眼朦朦,惹人怜爱的小女孩,晓华由衷地点着头,“真的。”

  小女孩用手背抹去挂在眼角的泪滴,身子不由自主地哽咽一下,视线定格在晓华手中的木偶上,退却泪珠的眸光中泛出一丝明锐,像是预谋着一件不为人知的坏事。
  不容商量地,小女孩一把抢走晓华手中的木偶,“这个木头小狗当作抵押,等你找到我的狗狗,我在把它还给你。”
  看着轻易到手的木头小狗,小女孩一脸的惊讶,“你家小狗不会是长得这个样子吧,这,这也太古怪了,分明是个小怪物嘛。”
  看着小女孩收住了眼泪,敞开了心扉,晓华也如释重负般地释然了,他挠着头,难为情地憨笑着:“起初是想雕刻小狗的,只是手笨,才雕成了这般模样,好古怪是不是?”
  小女孩看了一眼红透脸颊的晓华,然后歪着脑袋看着托在手心的木偶,梨花带雨的脸上流露出一丝笑意:“好吧,我尽量把这个小古怪当成一只小狗,不过,它真的不像小狗,哪里都不像,怎么瞧都不像。”
  就是刚刚的一个浅笑,竟在晓华心中泛起了涟漪,他不再转动的眼睛定格在嫣然含笑的女孩脸上,仿佛,藏匿在他心中那颗装满爱情的种子,在这一刻吐出了嫩芽。
  小女孩有着夺目般的美丽,娇小的脸型,精致的五官,如羊奶凝乳般的肌肤,披肩长发,飘飘柔美,那双晶亮的大眼睛,明净清澈,宛若繁星,似有灵韵溢出,薄薄粉唇,灵秀清雅,更似玫瑰花蕾,淡红娇嫩,尤其在一笑之间,均匀分布在脸颊两侧的浅浅酒窝,若隐若现,尤如轻云蔽月,流风回雪,动人心神,无需多说,你只要看到晓华那痴痴迷迷,已然忘我的样子,就可知道她是有多美。
  “喂,你傻啦?干吗盯着我傻笑?”
  回过神的晓华红了脸颊,他迷离的眼睛像迷失了方向,不知该看向哪里,最终还是遗落在小女孩迷人的眼睛上,二人四目相对,使暗生情愫的晓华迷失了自我,他支支吾吾、语无伦次地说道:“你...你脸上有泪痕,像只小花猫。”这是他绞尽脑汁想出的,唯一可以令自己避免尴尬的言辞。
  小女孩紧忙用双手把脸捂住,从指缝间露出两只闪动的大眼睛盯着窃笑的晓华,佯装生气的口吻,“不许笑。”逃荒似地跑到了河边。
  将脸洗净,站在河边的小女孩看着痴笑着的晓华,勾了勾手指:“你过来。”
  晓华不明其意,走了过去,面对这个精灵般惹人喜爱的女孩,他却生出了一种不祥的感觉,怯怯懦懦地问道:“干吗?”
  小女孩背着双手,柔婉地问道:“你会游泳吗?”
  听着小女孩过于柔和的语气,晓华却有种大难临头的不祥感,喏喏地回道:“会...一点点吧,怎么了?”
  小女孩伸出握着木头小狗的手,将木头小狗在手心掂了掂,‘嗖…’地一下,抛向了河中,波光粼粼的河面溅起了水花,一对交颈的鸳鸯也飞去了远方。
  “你...你...你...”看着被随意扔到水中的木头小狗,晓华气得说不出话来。
  小女孩吐吐舌头,做了个很欠扁的鬼脸:“你什么你,小狗就要飘走了,还不快去捞,咦...真是反应迟钝啊!”
  晓华脱掉上衣,甩掉鞋子,纵身一跃,扑入水中,游向深水处,他就像一只鱼儿,在木偶落水的地方钻进钻出,游来游去,却始终找不到本该漂浮到水面上的木头小狗。
  晓华浮在水面,询问在岸边窃喜的女孩:“你到底丢哪里去了?怎么就找不到呢?”
  小女孩指着晓华所处的位置,佯装很无辜的样子:“就丢那里了,你再找找嘛。”
  晓华调头向远处游了两下,一个猛子扎进水里,站在河边的女孩看着潜入水中的晓华不以为然:“哼,看你还笑我像花猫。”
  时间蜗行般一秒一秒地过去,潜入水中的晓华像凭空消失般,没有了踪迹。
  站在河边的女孩看着逐渐平静的河面,心里有些发慌了,他对着良久不见潜出水面的晓华大喊:“喂,你在干吗?快出来啊!”
  时间一秒一秒地游走,此时,小女孩越发觉得这并不像是个玩笑,她慌乱地跑入河中,河水潮湿了她的裙摆,“你不要吓我,我不会游泳,你快出来啊!”
  看着平静,寻不到晓华任何迹象的河面,她越发地害怕了,“小狗在我这里,我没丢进河里,我丢进去的是石头,你出来好不好,我不给你玩了。”她懊悔不及,恐因自己开的玩笑会害了那个不知名字的男孩儿。
  得不到晓华的任何回应,她急迫地呼喊“救命”,四周,连一个人影都看不到,她还在向深水处走着,河水已漫过她的膝盖。“喂,你在哪里,我好害怕,你出来好不好,不要吓我...”她对着没有涟漪的河面喊着,眼泪“啪嗒啪嗒”落了下来。
  很快,河水没过了她的腰间,浸透了她的衣服,“我求求你,不要吓我,我不会游泳,你快出来呀,出来啊…”她哇哇大哭地喊着,像一个遭人遗弃,孤苦无依的孩子。
  突然,一个庞然大物跃出水面,立于她眼前,吓得泪流满面的小女孩浑身一激灵。
  是晓华,他稚嫩潮湿的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他将手中五彩的石头展示在小女孩面前,“看,我找到了什么?”当他看到小女孩淌着泪花的脸时,他那如阳光般的笑容随即褪去了。
  “你敢骗我!”声音过后,一个娇小的拳头打了过来,正中晓华的眼睛。
  小女孩气冲冲,不说二话地转头回走。
  挨了一拳的晓华握着石头捂着眼睛,不明思议地跟在其后,“你干吗打我?”
  “活该,谁叫你不出来。”
  “我不是给你捡石头了嘛。”
  “我不稀罕。”
  “可它们真的很漂亮。”
  “我不稀罕,不稀罕,不稀罕。”
  就这样,小女孩头也不回地远走了,独留晓华一人在柳树下呆立着。他想不明白,那个还不知名字的女孩为何会对他发这么大的脾气?
  第二天,建造别墅的工人们在忙着活计,肿着一只熊猫眼的晓华也参与其中,不远处,一个穿着洁白公主裙的小女孩悄然走来。
  “喂,你找到我的小狗了吗?”
  听到那洋洋盈耳的喊话声,晓华脸上露出了微妙的笑容,毋庸置疑,这就是那个从昨天到今日频频出现在脑海里,每当想到就会让他不知不觉露出甜美笑容的女孩。
  他的脑袋已经不由自主地寻着声音转过去,当他看到女孩的那一眼,神色中放出了异样的光彩,仿佛,站在岸边对他喊话的女孩是一个超尘脱俗,散发着神色光芒的绮丽仙子,令他痴痴入了迷。
  “喂,你傻啦?又看着我傻笑。”
  此言一出,干活的工人看着晓华陶醉其中的样子,全都笑了。
  晓华一脸的羞红地回道“对不起,我还没找到小狗。”
  “那你给我抱来更可爱的小狗了吗?”
  晓华忸怩地挠挠头,羞红的脸上满是歉意,“也没有。”
  小女孩嘟嘟嘴唇,低声说道:“大骗子。”既而抬高声音,指着晓华,“各位叔叔,是他,昨天答应帮我找小狗的,可他并没有兑现承诺,今天,他能陪我去找小狗吗?”
  “去吧...去吧...”其他工人众口一词着哄笑喊着。
  “为人之道,无外乎诚信二字,许下诺言就要兑现承诺,这是为人之本。”一个老木工念念有词地说着。
  小女孩乐滋滋地跑向晓华,不顾旁人的讶异目光,直接拽起了晓华的手腕,“走吧。”
  红透脸颊被强拽着手腕的晓华不知所以地看了看忍着未笑出声音的爸爸,囧态百出地喊了声:“爸爸。”
  看着儿子红到耳根的窘态,爸爸强忍着笑意,“去吧,去吧,多注意安全就行了。”
  晓华左右为难:“是去还是不去呢?这么多人看着,多尴尬啊!”
  小女孩强拽着晓华,“走啊,你不会又想食言吧?”
  一群大人看着这两个十四五岁的孩子,脸上早已乐开了花,“看来咱们的晓华有女朋友啦!”
  “还别说,这俩孩子走在一块,还真搭,简直就是天生的一对。”工人们众说纷纭。
  小女孩拽着畏畏缩缩似因害羞而不情愿同她走在一起的晓华走在通往岸边的木桥上,“你叫晓华?”
  “你怎么知道?”
  “刚刚有人说你有女朋友了,谁是你女朋友啊?”
  晓华诧异地看着女孩,“胡说,我哪里来的女朋友?”
  小女孩指着自己鼻子:“难道他们在说我?”然后转手指向晓华的鼻子:“我可警告你,我可不是你女朋友,想都不许想。”
  晓华一脸无辜的样子:“我又没说什么。”既而问道:“你都知道我名了,我也该知道你名字吧。”
  “我叫…小华…”女孩似开了个玩笑。
  晓华眯着眼嘟着嘴有着被戏虐的感觉,继续问道“你到底叫什么名字?”
  小女孩得意洋洋,蹦蹦跳跳地走在前方“我叫…小华…你是个大傻瓜,噜噜噜,我偏不告诉你。”
  “你敢说我是大傻瓜。”
  小女孩对落在后的晓华吐吐舌头:“你就是个大傻瓜。”
  欢愉的时光总是易逝的,晓华与小女孩在河畔柳下说说笑笑,玩玩闹闹,还在他们乐乐陶陶,意犹未尽之时,天色已呈朦胧之态,就好比晶莹剔透的昙花,还未等人们陶醉于它的美艳,它却呈现出凋零之姿。

二人别过,晓华洋溢着嬉笑的容颜,内心的欢喜一览无余地展露于脸上,他蹦蹦跳跳像一只欢乐的兔子跑了回去,当看到还在紧着做工的工人及爸爸,脸上露出了惊讶的神色:“爸爸,都已经过了下班的点了,你们怎么还干活呀!”
  “今晚加班,把剩余的活赶完,明天咱们就可以回家了。”
  这席话,如晴天霹雳重击在晓华心头,令他积攒了一天的快乐倏地烟消云散了。
  “儿子,餐厅备好了大鱼大肉,你饿了就先出吃点。”
  后面的话,晓华似没听到般被他忽略了,“回家?明天就回家吗?”
  “是啊,等干完活,吃过饭,咱们就收拾包裹,明天一早就回家。”
  “可是...”晓华欲言又止,后面的话像一颗卡在喉咙的大樱桃,被他生吞硬咽下去。
  “可是,你还没跟你的小女朋友告别呢,是不是?”另一位干活工人调侃着晓华,引得其他人一阵哄笑。
  虽是玩笑,却正中晓华心怀,他不想就这样不辞而别,虽然他会回来,会抱着自家的小狗回到这里兑现自己许下过的诺言,可在临走之前,他还想多看她一眼,哪怕只要一眼。
  “儿子,你去干吗?”爸爸看着跑向远处的晓华问着。
  “我一会就回来。”
  晓华跑回柳下,然而已无小女孩的影子,他空空一人在树下徘徊了近两个小时,直到干完活的爸爸过来找他,他才恋恋不舍地同爸爸回去 。
  翌日清晨,晓华与爸爸坐上了回家的火车,河畔柳下,他与小女孩初识的地方,一个纸折的纸鹤挂在柳树的枝条上随风摇曳着,纸鹤上依稀透露着一些圆珠笔涂写的字迹,那是晓华留给女孩的告别信吧。

3

 四天后…
  晓华抱着一个封闭不严的小箱子重回他与女孩初识的旧地,当他远远看到在河畔柳下度步等候的女孩,他知道留在柳条上的纸鹤起了作用,上面写明了去意与归期。
  女孩看到遥遥走来的晓华,原本愁眉不展的脸上突现了无法遮掩的愉悦,就像期盼已久的东西毫无征兆的出现眼前,令她心花怒放地扑迎上去。
  本以为再次相见的二人会像久别重逢的恋人那样相拥在一起,而他俩却各自含羞,两个桃红含笑的小脸互相看着,女孩没有说话,男孩也没有开口,像是处于尴尬至极的境地,又像处于甜蜜至深的境界,这一刻,无需言语,也胜却了一切,就像两条毫无交集的平行线,碰触到一起,之后便有了缠绵,且越缠越乱。
  “这箱子里装的什么?”终于,女孩开口说出了第一句话。
  晓华掀开箱子,一只胖嘟嘟,十分惹人爱的小狗探出了脑袋,“它叫豆丁,是我家小狗里最可爱,最活泼,最讨人喜欢的一只小狗,没骗你吧。”
  小女孩抱起小狗,用自己白皙的脸蛋亲昵着小狗,“它太讨人喜欢了!”她将小狗放在地上,“豆丁,豆丁,过来...你看,它听得懂哎!”
  这只初来贵地的小狗似乎对这个初次相见的女孩充满了好感,女孩碎着步子后退,小狗屁颠屁颠撵着,女孩走到哪里,小狗就追到哪里,仿佛,它已知道这才是它最终的归属。
  晓华看着女孩欢心的笑容,知道自己付出的一切都没有白费,要知道,他是独自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火车来到这里,要知道,火车上是不允许携带像小狗这样的宠物的,为了避过那些繁琐的安检,他更是煞费了苦心。
  听着晓华“咕咕”叫的肚子,女孩终止了与小狗的玩乐,“你饿了?”
  晓华点头:“嗯,从昨晚到现在,只吃了半根火腿。”
  小女孩轻抚着怀中的小狗:“它呢?”
  “在路上和我共享了一根火腿,我想它也饿了。”
  小女孩明睿的大眼睛滴溜溜一转,“你不会不会骑脚踏车?”
  “会啊。”
  “你等我,我马上回来。”
  看着抱着小狗屁颠屁颠跑远的女孩,晓华脸上笑出了花,他发觉,随着女孩渐去的身影,他的心也随之去了。随着女孩消失在目所能及的地方,属于他自身的灵魂也随之消失了,现在独留河畔的只是一个不会思考,丧失活力,面带微笑的俊朗躯壳而已。
  “左拐...左拐...不对啦,是左拐啦!”在小女孩指挥下,晓华骑着脚踏车载着女孩来到一家酒店门前,看着眼前这栋宏伟的建筑,晓华惊叹着:“这个酒店好大啊。”
  小女孩一副自若的样子:“我们就在这里吃饭吧。”
  晓华吃了一惊,不相信似地问道:“这里?”
  “嗯,我请客。”
  走进这家宏达华美的酒店,犹如进入了一个富丽堂皇的宫殿,处处浮现着雕梁画栋,处处显露着金碧辉煌,使得晓华左顾右盼,应接不暇。
  衣着整齐,腰板笔挺的服务员招呼二人入座,然后递来一张制作奢华的菜单:“请问二位需要点些什么?”
  晓华看着菜单上精美的菜系,左右为难,这一道道如艺术般雕琢而出的昂贵菜系,他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小女孩偷偷笑着看着菜单发愣的晓华,像征询晓华意见般说道:“我想吃夏日Brunch双人套餐,你觉得可以吗?”
  晓华看了一眼双手托腮正痴痴看着自己的女孩,佯装出一副大人的模样,将菜单递还服务员:“嗯,就按她说的吧。”
  服务员离开后,晓华轻声问:“我刚刚是不是很傻,看着那些眼花缭乱,贵的惊人的菜系,真是难为住我了。”
  小女孩窃笑着:“没有你说的那么傻啦,只是有一点点,可以忽略不计的一点点。”
  晓华白了一眼窃笑的女孩,瞧着头顶穷奢极侈的华美吊灯:“你经常来这里吃饭吗?”
  “在没有大人带领下,这还是第一次,平时爸爸接待重要来宾都会来这里,你是我至关重要的来宾,所以,我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带你来这里。”
  小女孩拿起餐巾,将餐巾舒服在大腿上,她优雅的动作就像一位高贵的公主。晓华照做着,就连吃饭时使用的刀叉,晓华也是一板一眼地跟着学,刚开始用得很蹩脚,经过女孩的悉心指点,很快应用自如了,他将一块鱼肉放入嘴里,开心地咀嚼着,“真好吃。”
  小女孩看着晓华吃的香喷喷的样子,脸上带着由衷的笑意,仿佛,他们是一对刚刚步入爱河的恋人,每一个互看的眼神,都充满了含羞的爱意。
  吃完可口的饭菜,服务员又上了美味的甜点。
  忽的,灯光变得暗淡了,大厅响起了悦耳的钢琴声,一位穿着讲究的经理推着一辆燃着彩色烟花的小推车从女孩旁边走过,走向了角落那桌很难让人去注意的客人。
  烟花照耀下,一位手捧鲜花的男士单膝跪在一位女士面前:“嫁给我好吗?”
  那位女士双手捧着羞红的脸颊,似乎这突如其来的求婚令那位毫无准备的女士有点受宠若惊了。
  下一秒,那位脸上洋溢着笑容的女士眼中含满了幸福的泪花,她接过男士手中的鲜花,与他相拥在一起:“除了你,我谁都不嫁。”
  看着这对甜蜜相拥的恋人,四周响起了祝福的掌声。
  灯光亮起,一切又恢复常态,美妙的钢琴声还在弹奏,每一个音符都充满了温馨,使聆听的人们感到了更多的美满。
  晓华将一块蛋糕塞到嘴里,甜味在口中扩散,“这是什么做的?真好吃。”
  小女孩看着吃得津津乐道的晓华,将自己那份蛋糕也递给他,“明年的今天,我们还在柳下相见,我们还来这里吃饭,可以吗?”
  晓华一边大快朵颐,一边点着头:“嗯嗯,不止明年,而是每一年。”
  对于晓华的回答,小女孩很是满意:“你要再敢食言,我以后就叫你大骗子。”
  晓华不住地点头答应着。
  小女孩站起身来,“等我一下。”
  晓华看着走向柜台去结账的女孩,懊悔自己囊中羞涩,后悔自己没多存点钱,他身上所剩的钱也仅够他回家的盘费,不然昨晚也用不着饿着肚子了。
  小女孩背着双手走回来,突然,她藏在背后的手上多出了一支玫瑰花,呈现在晓华面前:“嫁给我好吗?”
  面对娇艳艳的玫瑰与突如其来的求婚,晓华愣了,就像一颗包裹着浓情蜜意可麻痹神经的令人无法抗拒的药剂注入了身体,令他心驰神往地说不出话来。
  虽然没有美妙动听的钢琴声,没有绚丽燃放着的烟花,没有众人的目光及掌声,但他心中那颗已长成含苞待放的胚蕾在那一瞬开出了最美的花朵。
  晓华含情脉脉地接过玫瑰,欲予女孩一个深情的拥抱,当他展开双臂扑向女孩之际,却被女孩懦小的拳头打在了眼睛上,“想什么呢?今天情人节,柜台阿姨送给我一支玫瑰花,本想逗逗你,没想到你想趁机占我便宜,坏人。”
  头脑清醒过来的晓华捂着红肿的眼睛委屈地坐回椅子上,却被女孩硬拽了起来,“走啦。”
  “去哪?”

  “当然去玩喽。
  七夕,是专属爱情的日子,是恋人浪漫的日子,是单身告白的日子,是交替信物的日子,是一个不用特意去记也能记住的日子。
  天空飘起了小雨,飘飘扬扬的细雨给这充满甜蜜爱情的七夕笼罩了一层浪漫的气息。

 晓华载着小女孩穿行于繁华的街道上,时不时就能看到手拿玫瑰的男士向心爱的女士表明爱意,似乎,这份爱在无节制地传递,一对对漫步于菲菲细雨中的情侣全都秀起了恩爱。
  晓华载着女孩,兜兜转转,逛逛停停,在这处处弥漫着浪漫气息的爱城里他们玩的不亦乐乎,当他们看完马戏团的精彩表演,已是晚上九点,他们冒雨骑行,倾斜的落雨淋透了他们的头发及衣服,两旁略显朦胧的路灯细数而过,冷冷清清的街道上,雨水洗刷着一切,独留下他与她的欢声及笑语。
  在这其中,还发生了一段有趣的小插曲,为了看那场精彩的马戏表演,他们摘取路边的月季花沿街叫卖,别说,还真有人买,几十朵月季,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就已出手大半,虽然四个小手被扎得伤痕累累,但他们乐在其中,花店里闲得乱转的老板看不下去了,架着膀子,怒气冲冲地过来找他们理论:“谁让你们两个毛孩子压低的花价?”当这老板看到他们抱在怀里的月季花,不禁乐了,“这花哪里来的?”
  “我家种的。”小女孩理直气壮地回道。
  怒气冲冲的老板竖起了大拇指,阴奉阳违地说道:“行,有一套,拿着月季当玫瑰,你俩毛孩子真敢干,等着吧,一会那些买主不回来把你俩打出个花来,算我这么多年的花白卖了。”
  说话之余,又一位买花的跑过来,“这花怎么卖?”
  “两元一枝。
  “给我来一枝。

    站在旁等着看笑话的老板瞧不下去了,“小伙子,你可瞧好了,这是月季,不是玫瑰,我店里的才是正宗的玫瑰。”

 小伙问道:“你店里的花多钱一枝?”
  “十元一枝,包你满意。”
  小伙掂起脚尖瞟了一眼摆放在花店门前,开得正艳却无人问津的玫瑰花,“我看都一个样嘛,什么玫瑰不玫瑰的,买朵花回去哄老婆开心就行了。”
  老板反驳:“哪有情人节送月季的,这不等于上坟烧树叶,糊弄鬼吗。”
  此言一出,小伙脸色大变:“你说谁是鬼呢?”
  老板急忙道歉:“口误,口误。”
  “给我来十朵…月季。”小伙语气高调,明摆着是要气气这个连话都不会讲的花店老板。

4

 晓华独自坐在回家的火车上,脑中全是女孩的种种温情,然而,今晚过后,一切都将改变,温情也将演化成悲情。
  晓华刚回到村口,就被一个莫名光亮的手电筒照在洋溢着甜蜜笑容的脸上,“是晓华吗?”
  “是啊。”晓华答应着,心中猜疑着问话的大伯是谁。
  “晓华回来了,晓华回来了。”
  “大伯,你喊什么啊?”晓华不解地问。
  “臭小子,这几天你跑哪去了?你爸妈都快急疯了。”
  不一会,村口就围满了人,晓华的父母也匆匆赶来,对他先是一顿训斥,又是一番亲昵,最后喜极而泣,对这个无故乱跑的孩子是又爱又恨,恨得真想揍他,爱得又不舍揍他,总之就是气人。
  这时,晓华的妹妹也跑过来,她叫晓蕊,是一个比晓华小两岁的女孩,“哥哥,这三天你跑哪去了?咱家的豆丁不见了。”
  提及豆丁,晓华是一脸的愧疚,他临走时给家里留了便条,只是含糊其辞地写道要出去几天,却只字未提小狗之事,若妹妹得知他把豆丁悄无声息地送了人,还不吃了他。
  正当晓华踌躇如何向妹妹解释豆丁去向之时,一位大婶用她那高分贝的嗓音喊道:“前面着火了。”
  众人抬头一瞧,可不,前方已红了大片,映亮了夜空。
  眼前是一栋燃着熊熊大火的两层木质小楼,火势冲天, 喧闹纷杂的村民正急着拎水扑火,浩荡的火势依旧不减分毫,且有越烧越旺的气焰,难以掌控。
  “小狗还在里面,小狗还在里面…”晓蕊嚎啕大哭地喊着:“爸爸,小狗还在里面…”
  爸爸扼住挣扎反抗不安于束缚的晓蕊手腕,“小狗会跑出来的,小狗不会有事的。”
  拎水救火的村民摩肩接踵的从晓蕊与爸爸身旁匆匆跑着,而晓华呢,站在爸爸与妹妹身旁,谛听着他们的喊话。
  “它们跑不出来,我怕小狗乱跑,把它们锁阁楼里了,爸爸,它们跑不出来,怎么办?怎么办?”
  爸爸将晓蕊揽入怀中,紧紧抱着,任由她哭闹折腾,也不松手,爸爸知道,小狗在晓蕊心中的地位何其重要,此时若放手,晓蕊定会毫不犹豫地冲向燃着大火的房子去营救睡觉都会抱着的小狗。
  晓华听着妹妹哭喊声,又听见“噼里啪啦”被大火侵蚀的房子里传出隐隐的狗叫声,眼睛直勾勾盯着喷吐火舌的入门处,或许,他觉得还有机会救出小狗,他已夺走了妹妹最喜欢的那只小狗,他不能让无情的大火再夺走妹妹剩余的小狗。
  晓华的身影,从爸爸与晓蕊身旁闪过,冲进了燃着熊熊烈焰的房子,没入火海中。
  “晓华…”站在旁的妈妈大喊一声,跟了上去,只是心慌意急,滑倒在潮湿的泥地上,使她整个身子都趴在湿泥里,待她站起身来,村民已将她团团围住。
  “那是晓华,那是我儿子,你们让开,不要拦我。”妈妈疯了般想冲出重围,冲进火海,却拗不过众人的阻挡。
  急于救火的村民,大多没理会到贸然冲进火海的孩子,就是看到的,也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步入火海的身影而望尘莫及。
  面对这样猛烈凶残的大火,这随时都会烧毁塌陷的房子,无不令人猥缩,无不令人胆惧,进去,必定是死路一条,难逃升天,那个不顾生死,傻了吧唧的孩子,已令他们束手无策,而眼前这位为了救儿子也想一同奔赴火海的妈妈,他们怎能眼睁睁地看着她再去送死。
  就在众人阻下妈妈的同时,抱着晓蕊的爸爸已然松开了紧抱的手臂,他将一个装满水的水盆从头浇下,刻不容缓地朝着大火入口处奔跑而去。
  “拦住他。”一位眼尖的村民大喊着。
  入门处,一根燃断的梁木差点砸在了爸爸脑袋上,整个房体已呈现出垮塌的趋势,被燃断梁木阻误下的爸爸顿在门前入口处,看着屋内肆无忌惮吞噬着一切的大火,片刻不敢逗留,朝着那可毁灭一切的浩瀚火海,再一次勇猛突进。
  一位参与救火的青年,似乎早已瞧出了爸爸赴火的行径,他像一只蹬开芦杆的翠鸟,从一侧猛然冲出,巧捷万端的将已步入火口的爸爸拦腰抱住,一个扭转,完美地将爸爸甩到了身后,二人纷纷倒地。
  其他村民一拥而上,将爸爸当罪犯般强制按压,不给他半点复蹈其辙的机会。
  “混蛋,放开我,我要救我儿子,放开我...”
  爸爸的怒吼、咆哮在施压中高亢,妈妈的悲呼、高喊在阻拦中起伏,一边是踣地呼天,一边是声竭泣血,晓蕊,罔知所措地孤立于两群人之间,不知所措。
  而晓华呢,他用衣角遮掩口鼻,踩着火苗上蹿,随时会燃断的木质楼梯直冲二楼。
  在他眼前,是一个上了锁,已燃着火苗的木门,木门下的缝隙,有蓝色火舌吞吐,嘶声力竭的狗叫声从门内传出。
  晓华猛地一脚将门踹出个窟窿,火舌瞬间将踹出的窟窿笼罩,紧跟着又是一脚,木门碎烂,屋内的浓烟卷着炽猛的火焰喷涌而出,晓华双臂护脸,依旧燃着了他的头发,烧燎了他的皮肤。
  看着屋内的火势,简直就是看到了一个真正的火海,大半个房间已被大火吞噬,五尺高的火苗透过烧秃的屋顶,直达顶外,脚下的木质地板早已沉陷大半,可站脚的地方不足三分之一,就是仅剩的这一小片地方,也是难以让人立足。
  从楼下不断喷涌而上的火苗更是令人无路可寻,磅礴的火势尤如喷发的火山,随时准备着将这个房间仅剩的部分也一同吞噬,连为火的一体,形成一个真正的火海。
  晓华透过炽盛的烈焰与稀薄的浓烟看到躲在角落的大黄狗“大黄,过来。”
  听到晓华的呼唤,大黄狗叼起藏在身下的一只小狗溜着墙边蹑足奔去。将安然无恙因受到惊吓而瑟瑟发抖的小狗交给晓华,大黄狗又调头跑回了有着嗷嗷叫声的小狗身旁。
  已烧得光秃秃,身上冒着烟的大黄狗又叼着一只小狗跑了出来,晓华再次接在怀里,大黄狗再一次折返,看着烧的遍体鳞伤,却能将自己孩子保护的完好无伤的大黄狗,晓华心痛不已。
  当大黄狗叼起角落中仅剩的那只小狗向晓华走来时,它停顿在离晓华不及一米远的地方不在向前,而是用它那红浊的眼睛盯着晓华。
  晓华急切喊着:“过来呀。”

突然,晓华感到脚下有了绵软的感觉,当他低头看向脚下,却发现脚下的木地板已呈凹陷形状,火苗正从地板的缝隙中蚕食着他的鞋子。他慌忙向后移步,却在错步刹那,地板像燃着的纸片,一片片夹着紫色的火苗纷纷飞舞着掉落下去。
  晓华也未能幸免于难,他的整个身子连同紧抱于怀中的两只小狗也随着飞舞的烈焰一同掉入了火海。
  一旁,“噼里啪啦”焚烧正旺的木质楼梯,也在不断地倾斜着,几乎在晓华掉入火海的那一霎,也倒向了那里,掩埋了所有生机。
  那只毛已烧秃,身上冒烟的大黄狗放下叼在嘴里的小狗,也跟着跳进了火海,瞬间,它的踪影便被肆虐的大火淹没。

此时,大黄狗的全身燃着火苗,像极了一个沐浴在滚滚岩浆中的怪物,它钢铁般强硬的爪子扒拉着暴虐燃烧着凶残火焰的木头,它的肚皮,似焦红的铁板,不再畏惧火山汤海的欺凌。
  大黄狗用爪子一点点的刨出被大火掩埋的晓华,此时,大黄狗淌血块的嘴巴似枯竭的朽木,再也合拢不上,它的一只眼睛铸成了白色,失去了光彩,另一只眼睛向外凸出,有着快要掉出来的样子,最为恐怖的应该是它那一直在铄石流金的大火中不断挖刨的两只前爪,早已褪去了血与肉,露出了筋和骨。
  现在,任谁都看不出那曾是一只看家护院的大黄狗,它更像是一只站在毒燎虐焰中,毫无血性,极端恐怖的丧尸怪物。
  似乎,它已拼尽了全力,它站在晓华的一边,苟延残喘地仰天长啸,那最终的吼啸声,像是来自地狱的呼唤,又像是对上帝的求援。
  终于,一个男人冲了进来,那是晓华的爸爸,一个泪眼婆娑的男人,他抱起地上昏迷不醒的晓华,又郑重地看了一眼那只再无喘息之力,缓缓倒向火堆里的大黄狗,潸然离去。
  火光烛天的房子,在他们离去的瞬间轰然倒塌,茫茫火海中,一切都化为了灰烬,一切都化为了虚无,再无生机

5

 又到七夕,这是晓华答应与女孩再次在柳下相见,再次去那家饭店的日子。
  如同去年,天空飘着细雨,晓华独身坐在火车上,他戴着鸭舌帽,视线凝视着车窗外,忧心忡忡地凝视着。
  “啤酒饮料矿泉水,瓜子花生烤鱼片,报纸杂志扑克牌,有要的没有...”一位跛脚大叔推着载满货物的小推车延过道叫卖着。
  当这位跛脚的大叔走到晓华的车桌前,他停了下来,“小伙子,这些木偶哪里买的?”
  晓华的视线从车窗外转到跛脚大叔的脸上,“这不是我买的,是我...”
  未等晓华把话说完,这位跛脚的大叔已经带着异样的眼光走开了。
  只因他看到了晓华藏在鸭舌帽下的脸,那是一张留有严重烧癍,很是恐怖的脸,那是一张让人心生害怕,不忍直视的脸,形容好听一点,他的半边脸就像雕琢而成的美玉,另半边则是未经雕琢的粗璞,形容难听一点,那就是个阴阳脸,一边白皙有着光泽,另一边则像粘着一层会令人作呕的已经坏死的粗皮。
  看到跛脚大叔的表情,晓华沉默地低下了脑袋,他看着桌上自己雕刻的木偶,希望自己也能成为一个木人石心的木偶。
  晓华只身坐在一片杂草丛生的荒地上,鸭舌帽遮挡着他的面部,雨水淋湿了他的帽子及衣服,裤子上也沾满了肮脏的烂泥,似乎,他是一个没有感知的孩子,坐在这样糟糕的杂草从中,竟对他没有丝毫的影响。
  当他摘下压得很低,遮挡着面部的帽子时,那张留有恐怖烧瘢的脸露了出来,在他极度恐怖的脸上,那双尤如明星般明亮的眼睛忧心忡忡地凝视着远方,像是看着他的希望,令他目不转睛,令他望尘莫及。
  在目所能及的地方,一个比公主还要漂亮的女孩,打着伞在河边柳下翩翩舞着,一只黄毛狗也随着女孩轻盈的舞步乱蹦着,菲菲细雨中,她们玩得乐不可支。
  晓华安静地坐在杂草丛中,丝毫没有上前打个招呼的意思,他像一个木头人,静静地,全神贯注地看着,仿佛,在他与她之间出现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把他与她隔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晓华要做的,就是远离那个已不属于自己的世界,安心落意地待在这个不受任何人干扰的世界。
  渐渐地,雨停了,天也黑了,在柳树下等候了一天的女孩领着黄毛犬回家了。
  全身湿透的晓华走出草丛,走到柳下,看着地上女孩留下的足迹黯然失色,他觉得自己不应该出现在这里,他觉得自己是枉费心机,他觉得自己徒染着伤悲,他觉得自己徒留着遐想,他不该为她意乱情迷,更不该对她痴心妄想,但愿那只是情愫悠悠,但愿那只是虚梦一场,终究是情难自抑,不知何时,他已泪已成行,流进了心房。
  时间如过隙白驹,在不知不觉中已过去两年,在这无声无息的两年时光里,晓华的雕工已经娴熟,刻化出的东西惟妙惟肖,活灵活现,然而,这两年时间里他一次都没去过那个令他徒然伤悲的地方,再也没见过那个耿耿于心的人,似乎,一切的一切都在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化着。
  可他,终究还是没能放下,在第三年,他鬼使神差般地又回到了那里,这次,他故意将时间推迟了一天,也就是七夕过后的第二天,或许,他只想去看看那个让他无法忘怀的地方,并不想见到那个令他不能释怀的人,此行,就是为了斩断一切,不再给自己徒留遐想的空间,让思念的苦源,随着时间的长河在脑海中冰消雪融,不留一点余地的烟消云散。
  头戴鸭舌帽的晓华坐在柳下,看着河里那对戏水的鸳鸯“这还是四年前河中交颈被女孩拿木头小狗打散的那对鸳鸯吗?现在回想起来还真是可笑,我竟连她名字都不知道。”
  晓华冷冷一笑,了然心间,不知不觉已然湿润的眼眶里莫名的落下来一滴眼泪,似乎,消磨四年时间想要忘却的一切,此刻全部浮现在脑海,那所谓的忘记,就像一个自欺欺人的谎言,不攻自破了。
  他走到河边,看着水面上倒映出的自己,一切又回到了现实,那是连他自己都会感到害怕的面孔,因这张脸,他没有了朋友,因这张脸,他忘记了欢颜,一切的一切,全部因这张丑陋而恐怖的脸变化着,而他,只能像躲避阳光的幽灵一样,将自己的身与心藏匿在最阴暗最冰冷最不起眼的角落里,心不甘,情不愿,却又无法拒绝地接受着它所‘赠予’的一切,此时,就连水中游过来的鱼儿,因为看到了这张脸,也开始躲避着自己,它们四散开来的潜入水底,消失得无踪无迹。
  晓华沮丧地站在柳树旁,看着已渐渐长大,更加繁茂的柳树,柔风吹拂,千丝万缕低垂的柳条在轻风中摇曳,在浓密的柳条中,似乎让他发觉了什么,对,他看到了,在相应的位置,他看到了一个很醒目的黄色纸鹤随着翠绿的柳条在摇曳。
  晓华坐在柳下,捧着拆开纸鹤上女孩留下的清秀字迹,热泪迎了眼眶。
  “骗子,骗子,骗子,大骗子,这是你失约的第四个七夕,所以我写了四个骗子,我在想,当这张纸上满骗子的时候,你若还没出现,我就冲进这条河流里,扎入水底,让你永远都别想再见到我。”
  晓华啼笑着:“傻瓜,这么大的纸张,这么小的字迹,一年一个骗子,等你写满的时候,都不知过了几百年,到时候,如果你不嫌弃我这张人人都敬而远之的脸,我甘愿同你的灵魂一同沉入这条满是甜蜜的爱河里,永远永远,相伴一起…”
  “汪汪...”树林中,传来的两声狗叫声打断了晓华的思绪。
  “豆丁,你别乱跑,一会儿又要找不到你了”。
  晓华记得这个声音,这是烙印在他脑海中永远都无法忘却的声音,如今听到这个如跳动音符般的美妙声音,却令他惊慌失措起来,他要找个地方躲避,他可以躲进树林里,或许还能和从树林中走出来的女孩打个照面,也可以一个猛子扎进水里,老死不相往来的潜入水底,永不相见,而他,选择了后者。
  女孩领着长大的豆丁从树林中走了出来,她捡起遗落在地上的纸张,细细端详着,她葱白的玉手轻抚着纸张上未干的泪迹,脉脉含情地四处张望着,“晓华,我知道是你,我知道你在这里,你为什么对我避而不见?为什么要一直躲着我?你出来告诉我,倒底是为什么...”
  晓华潜在水中,透过波光粼粼的河面,看着近到柳下,已长得亭亭玉立的女孩,听着女孩声嘶力竭的呼喊,他不敢出去,他不想让女孩看到现在的自己。
  没得到回应的女孩失控地哭泣起来,“你难道忘记了我们的约定,不,你一定记得,四年了,我每一年都会来这里等你,而每年的今天,终究成了我最不愿惊醒的噩梦,而我,就像个傻子一样在等不到你的噩梦中等着你,我不相信这是我的一厢情愿,更不相信这是我的自作多情,我不知道你有什么苦衷,能让你眼睁睁地看着我在这里哭泣还表现得无动于衷,我好想你,好想见到你,就算你不想见我,那么请你站出来,说出一个不见我的理由,可不可以...”
  泪雨滂沱的女孩走向了河边,步入了河里,“你还是不肯见我吗?好,那我告诉你,没有你,我连死都不怕,现在我就冲进这条留着你记忆的清河里,让不肯出来见我的你永远都别想再见到我。”
  这不是戏言,不懂水性的女孩不假思索地跑进了这条暗流涌动的河流里。
  爱情,真的有这么大的魔力?或许,只有身在其中的人才会知道吧。
  晓华潜在水中,大睁着眼睛盯着泪滴成串的女孩一步一步靠近自己,谁又晓得,水中的晓华早已哭得肝肠寸断,哭得歇斯底里,那一刻,深埋在小华内心的情在一次被唤醒,直达巅峰,突然,他生出了一个可怕的想法:“来吧,让我们一同淹没在这条眼泪交织汇成的河流里,永远永远,不再分离。”
  河水,已淹没了女孩的脖颈,她不加犹豫地还在向前移步,似乎,她很坚信,晓华就在这里,就在这条使她感觉温馨有着他气息的河流里,忽的,女孩脚下失去了支撑,她没有挣扎,让自己以最轻松的状态随着波流沉浮,很快,河水将她全部淹没,沉向了水底。
  晓华,像一只鱼儿,在水中绕着这位有着轻灵之气的貌美佳人翩然旋转,他不舍眨眼地打量着这位柔情卓态的动人仙子顾盼神飞,仿佛,他等了一世的期盼,直到此刻才算得以最完美的告终。
  忽的,他牵起女孩的芊芊玉指,轻柔地拉着她游向了远方。
  一直紧闭眼睛的女孩此时睁开了如秋水般闪闪迷人的眼睛,仿佛,她现在置身于一个奇幻多彩的完美世界中,拉着她手向前游走的男孩就像一个散发着圣洁光芒的天之骄子,引着她浮向未知而神驰的圣地。
  晓华,侧首回看,用他最完美的半边脸颊,看着释然微笑的女孩,他觉得,这是他一生中最美的瞬间,纵然世间的云影风情万千,也不及他与女孩此时的生死缠绵。
  女孩,就像一朵娇艳万千的殉花,追随着一片落败不堪的残叶在水中漂荡起伏,渐渐,这朵娇艳万千的殉花失去了意识,闭上了双眼,然而,她脸上的笑容依旧,像一个冰封的美人,仙姿佚貌在这一刻尘封永固。
  晓华捧着失去意识女孩的脸颊,予她轻轻一吻,将她搂在了怀里,自己也闭上了眼睛,二人就这样,紧紧相拥着,沉向了梦幻泡影的水底,静待着死亡的降临。
  突然,晓华睁开了眼睛,杂乱的思绪在晓华脑中缠绕,无数个‘不可以’扣动着晓华的心门,他看着眼前这位楚楚动人确已丧失意识的女孩幡然醒悟,“你不可以就这样死掉,我不值得你为我殉葬,不可以,不可以,绝对不可以...”他揽着昏迷不醒的女孩游出水面,抱她到岸边,为失去意识的女孩做着急救措施,“你不可以死,绝对不可以,醒醒,快醒醒...”
  “你在干吗?”一位身着围裙的中年妇女在大黄狗的带领下匆匆跑来,她将正在为女孩做胸外按压的晓华推到一边,急迫慌张地大呼着:“小姐”。
  女孩睁开了眼睛,痴痴地望着眼前的中年妇人露出浅涩的微笑,似乎,她刚刚做了一个期许已久的美梦,似乎,沉溺于美梦中的她还不想被人扰醒,而后,她又闭上了眼睛。
  退身事外的晓华默不作声地看着中年妇女照料着有了缓慢呼吸的女孩,恋恋不舍却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6

 时间如梭,眨眼已逝二十五年,这二十五年里,晓华极少走出家门,他一心苦研木艺,成为了家喻户晓的木艺大师,出自他手的木艺作品,更是价值连城,一木难求。
  年过四十的晓华整了容,去掉了脸上的那块追随于他半生的死皮,虽然早已变得不善言谈,却仍旧不减男人魅力,或许正因那份志燮沉默,令其更显得睿智稳健。

 又是一年的七夕,晓华独自来到与女孩初识的地方,时过境迁,曾经的河畔柳边,现已是高楼林立,攘来熙往。
  晓华缓步在繁华的石铺路上,左边是辽阔的清流,舳舻相继,右边是精美的商品,琳琅满目,再也看不出昔日的淡泊宁静。
  “卖花了,卖花了。”两个小丫头手捧玫瑰花沿街叫卖着。
   “先生,买朵花吧,代表着爱情与甜蜜的玫瑰花,您看多漂亮啊!您爱人见了一定喜欢。
  晓华略带青涩地示以微笑:“有月季花吗?”
  “先生,情人节最好的礼物就是玫瑰花,寓意着深深的爱恋,没听说过谁会在这天买月季送人,您还是买朵玫瑰花吧,您爱人见了一定喜欢。”
  毋庸置疑,走在大街上的晓华手中多了一枝娇艳的玫瑰,虽然他没有爱人,而手中的玫瑰确让他充满了与女孩的回忆。
  这是个令他熟悉而陌生的地方,熟悉,只因处处都有他与女孩的回忆,走在这里,仿佛可以感受到女孩的气息,陌生,除了那些深埋于脑海深处的记忆,还有什么可以追溯,翻天覆地的变化,让时隔二十多年的晓华早已认不出哪里是哪里。
  难以置信,前方,竟还有一棵粗壮高大的垂柳傲立河边,茂密浓郁的柳条上挂满了五彩缤纷的纸鹤,微风撩动,彩色纸鹤随着翠绿的柳条摇曳,别有一番风趣。
  晓华立在柳下,昂首这棵令他记忆犹新的垂柳,他的心尤如跳动的琴弦,再难平静,虽然并不确定这就是二十多年前曾与女孩互留纸鹤的那棵柳树,但此情此景,此时此刻,无不令他回忆连连,重温旧梦,不知不觉中,热泪迎了眼眶,几乎忍不住要抱着柳树酣畅淋漓地大哭一场。
  晓华摘下一只纸鹤,拆开来看,出乎他的意料,还真有字迹——‘愿予茜、灵峰的爱情坚贞不渝,碧海青天。’
  “先生,那是孩子们许下的心愿,不能动的。”不知何时,晓华身旁多了位衣着朴素,拄着拐杖,戴着老花镜的花甲老太太。
  晓华泪涕汇聚的脸上带着真挚的微笑,向这位花甲老太太道了声“抱歉”将手中的纸鹤折好,重新挂了回去。
  “先生也想许愿吗?我这里提供纸和笔。”
  对于花甲老太太的提议,晓华不胜感激,“那就有劳了。”
  “请随我来。”
  柳树的对面,是一个装饰典雅的咖啡店,老人走进店里,晓华坐在店外,旁边,一对笑语欢颜的恋人耳鬓厮磨着说着绵绵情话。
  一位长得伶俐,面带微笑的女服务员走来“先生,需要喝点什么?”
  “一杯水。”

 “好的,请稍等。”
  老太太拿着纸笔,拄着拐杖缓步走来,与晓华相对而坐。
  “谢谢!”晓华接过纸笔,抚摸着凝脂般细腻的彩纸,叹息道:“你的纸张好小啊!”既而提笔写道:“骗子,骗子,骗子,骗子…我是个大骗子”当他一连串写完二十五个骗子的时候,泪滴早已模糊了字迹,每一个‘骗子’他都写得异常辛酸,每添上的一笔,都似刻刀割划着他的心间,二十五个‘骗子’代表二十五个流年,九千多个日夜,哪一天他停止过想念。
  晓华哆哆嗦嗦将笔搁置桌上,痴痴地看着平静的河水,“女孩曾经说过,当她在纸上写满骗子的时候,就会冲进眼前的这条河流里,而她,现在又在哪里?”看着爬满‘骗子’的纸张,他仿佛立身于冰刃之上,处处透着凄凉。
  递水而来的女服务员看着晓华在纸上写满骗子,忍俊不禁地问道:“先生为何写下这许多的骗子?”
  花甲老太太心生不满地说道:“又偷看人家的私密,小心上天知道了把你变成个小瞎子。”
  “老奶奶又吓我,你看他写的,一连串的骗子,我也只是觉得好奇罢了。”
  晓华唏嘘:“曾经,我失信于她,这些‘骗子’理应是她写给我的,若她初心未改,我想这挂满纸鹤的柳树上,还有一个写满‘骗子’的纸鹤。”
  老太太心平气和地说道:“抱歉先生,即使这样,我也不能让你把这满树的纸鹤逐个拆开,寻找另一只写满‘骗子’的纸鹤。”
  “不,不,这次我来,并不是为了那只纸鹤,而是为了寻她的人,虽然时隔多年,我始终还要见她一面,哪怕她结婚生子,哪怕她前尘不记,我也要再见她一面。”
  老太太感慨道:“缘分,是转眼即逝东西。万发缘生,皆系缘分,缘起时起,缘尽还无,就算执子之手,也终有天各一方的一天,更何况先生事先失信于人,如今又回头寻她,这也算是苦果自尝了。”
  听着老太太似劝慰又似告诫要言辞,晓华真心地懊悔:“正如老夫人所言,之前,我已尝尽了相思的苦果,之后,我想弥补遗憾,以免空留遗憾。”
  伶俐的服务员噗嗤一笑:“先生好痴情啊!就是不知道你要找的那位女士会不会同你一样痴情呢?”
  老太太继续说道:“这世间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不妨说说你要找的那位姑娘姓甚名谁?我这个老太太住这里也有几十年了,乡里乡亲还算熟络,说不定我能帮你打探打探那姑娘的消息。”
  “若问名字,我是真不知道,不过,她家应该就在这附近,我们每次相见都会约在这棵柳树下,没想到,什么都变了,可它依旧还在,希望她也还在。”
  伶俐的服务员插嘴道:“连名字都不知道就那么钟情,你肯定是图人家的美色了?”
  晓华掏出一个玉化般晶莹剔透的木偶放到桌上,仍是让木偶的面容对着自己,仿佛舍不得让‘她’微笑的容貌离开自己的视线,“她是世界上最美的女孩儿,也是我的唯一。”
  伶俐的服务员从晓华手中夺过木偶,拿在手中打量一番,“嗯,是挺漂亮,你雕刻的吗?手工真好。”既而把木头递给老太太:“老奶奶,您看看,认不认识这个姑娘?”
  “这是她豆蔻年华时的样子,如今也已经四十多岁了,不知老人家有没有印象,记不记得二十多年前有这么个孩子?”晓华望眼欲穿地看着细细端详着木偶的老太太,真希望能从他口中得知女孩的消息。
  老太太看着手中的人形木偶陷入了沉思,良久良久,才将木偶递还给晓华,“先生,你找的人已经不在了。”
  “您认识她?她去了哪里?”晓华迫不及待地问道。
  “先生,你还是回去吧。”老太太颤颤地站起,像一只行动缓慢的树懒,意欲离开。
  晓华也站了起来,挡住了老太太的去路,“她去了哪里?请您告诉我,就算远隔重洋,就算天涯海角,我也要找到她。”
  老太太意味深长地叹出一口长气:“既然先生这么执着,那好吧,请稍等。”老太太拄着拐杖一步一步走进了咖啡店里。
  晓华像热锅上的蚂蚁,坐立不安地等待着,终于,他看到老太太又从咖啡店里一步一步走了出来,就是这么短短的一个瞬间,老太太的面容却显得憔悴了些许,墨染的黑发也冒出了几根愁丝。
  未等老太太坐下,晓华已按捺不住地追问他想知道的问题:“她到底去了哪里?”
  老太太缓缓坐下,将一张照片递给晓华:“先生,这是你要找的人吗?”
  晓华接过照片,照片中是一位穿着白色长裙,打着雨伞坐在轮椅上的女孩子,女孩在二十岁左右的年纪,她昂首深情地注视着这棵挂满彩色纸鹤的柳树,而柳树枝上那些弱不禁风的纸鹤早已被雨水淋了个湿透,一只全身湿漉漉的大黄狗绕在女孩右侧,似乎在等待着女孩的抚摸,从照片中看去,弱不胜衣的女孩比那些风打雨淋的纸鹤还要赢弱,她蜡黄的小脸上展露着一丝微笑,确让人看得忍泪含悲,不忍目视。
  这是她吗?晓华不敢确定,但此情此景,此人此物,除了她,还能有谁。
  “她在哪里?”晓华迫切地问道。
  “她是上帝的宠儿,已经追随了上帝!”老太太感慨万千地回道。
  晓华不明其理:“这话什么意思?”
  老太太叹出一口长气,大有惋惜之情,无可奈何却直言无隐地回道:“她死了,已有二十年了。”
  晓华呆板的脸上硬挤出讽刺般的微笑,她看着老太太泪光闪耀的眼睛:“您在开玩笑吗?”就在说完这句话的瞬间,他泪如泉涌,仍坚定地锁定着老太太满是悲情的愁目,“您一定在骗我,一定是她不想见我,才让你用这样的借口搪塞我,她不想见我,我可以走啊,哪怕让我滚得很远…”
  老太太叹息摇头,哀声回道:“先生,没人希望是这样。”
  这一刻,晓华的世界崩陷了,仿佛上天抽走了她的灵魂,空留下一个躯壳,一个哭天抢地,哽咽难鸣的躯壳。
  老太太之后的阐述,不知魂亡魄失的晓华有没有听在耳中。
  眼前这位老太太曾是女孩家的一位佣人,女孩是自那次溺水之后,高烧昏迷了整整三天才醒过来,从那时起,女孩就变得丢三落四,变得忘东往西,医院说是患上了一种名叫‘阿兹海默’的老年痴呆症。
  她只是个孩子,没人会相信这个专属老人的病症会降临在一个善良的孩子身上,之后,她的记忆极速衰退,常常忘记周围最亲近的人,也常常忘记自己,渐渐,她忘记了走路,忘记了说话,像一个诞生不久的婴儿回到了最初。
  突然的一天,女孩脑海里丢失的记忆合浦珠还般又重回了她的脑海里,女孩许久不曾说话的嘴突然对她说出话来,她委托老太太帮她在这棵无人问津的柳树上挂满纸鹤,女孩说这是她唯一的心愿,当老太太看到女孩许久不曾开心的样子,在女孩微笑的那瞬间拍下了这张最终的照片,那一刻,老太太竟天真认为女孩的病情在好转,谁又能料到,那竟是回光返照的一种表现,从照片中看去,女孩似乎在等待着什么,然而,就在女孩等待的同时,上帝却将这个像天使般美丽的女孩带离了人间。
  “女孩叫小华,顾晨华。”
  听到这个名字,晓华讥笑着离开了,他在讥笑自己,女孩早已把名字告诉了自己,而自己却傻傻的什么都不知,女孩一直在默默地等待着他,而他却一直安之若素地躲避。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小华,你是个大傻瓜,噜噜噜。”
  “你敢说我是大傻瓜。”
  “你就是个大傻瓜。”
  晓华落寞地坐在一家豪华餐厅里,回忆着与女孩的种种,这是二十多年前女孩带他来过的餐厅,这是自己看着菜单连菜系名字都说不出来的餐厅,这是与女孩唯一一次共进过午餐的餐厅,时隔二十多年,重新装潢尽显奢华的餐厅一楼并没有多大变化,让念旧的人们仍能搜寻到往昔的点滴回忆。
  晓华坐在同女孩坐过的位置,点了一份‘夏日Brunch套餐’,吃着入口即化的鱼肉,不禁流下了眼泪,他多么希望可以回到与女孩一同共进午餐的那一刻,多么希望在他抬眸的瞬间就能看到女孩美如烟花的笑脸。
  他追忆着过去,仿佛又回到了过去,此时,他滴着泪滴的眼睛看着空座无人的对面露出了微妙的笑容,似乎,女孩就坐在他的对面,同他一起共进着晚餐,二人四目交汇,心灵的契合弥漫环绕在一起,泛起了一丝丝涟漪。
  突然,周围变得静谧,所有的灯光都汇聚在晓华与女孩的身上,所有的目光都遗落到这对步入爱河的恋人身上,使得二人成为整个餐厅里最瞩目、耀眼的明星,餐厅的角落缓缓响起了《爱的纪念》那首钢琴曲,穿着讲究的经理推着一辆燃放着烟花的小推车来到晓华面前,晓华拿起小推车上的一捧鲜花,单膝跪在女孩面前:“嫁给我好吗?”
  “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餐厅的观众起哄大喊着。
  女孩接过晓华手中的鲜花,流下了幸福的泪滴,不能自抑地扑入晓华怀里,紧紧地相拥在一起,纵然情深缘浅,也休想将相拥在一起的二人分离,纵然生死茫茫,也休想将相拥在一起的二人拆散。
  次日清晨,那棵挂满纸鹤的柳边河畔里,一具握着人形木偶的男性尸体浮尸在岸边。人形木偶的背面刻着两个名字…“小华、晓华”。

(文中图片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删除,特此致谢!)

【编者按】看完这小说我都感动流泪了,正当爱情进入蜜里调油时,爱的花朵却转瞬即逝。爱情不是风景,一程又一程,一个男人的魂灵,除了静心修行,还要纯洁勇敢,哪怕最终只能独自漂泊前行。因一次小小的波折,一个叫做晓华的男孩因此邂逅了爱的女神,那个不知名的女孩因此爱上了晓华。在瞬间爱上一个陌生的毫无血缘的人,定是他们心灵的震撼达到了共鸣,定是他们审美的一致和思想精神高度达到了平衡,这就是生命的庄重,真爱的庄重。然而,他们的爱情则像血瓷,被无情的现实用焚城般的大火予以无情,几经焚烧,如凤凰涅槃。自失去了女孩,晓华在今后的岁月波光里,只剩下永恒的苦涩。这就是爱情,在疼痛中升腾,再慢慢归于平静。短小精悍的微小说讲述的爱情是厚重的,重到你无法说出这个人的名,它可以无数次碾过胸,无数次停留於齿缝,可却令人发不出声,即使喊出,早已是泪雨倾城。动人情怀的佳作,鼎力推荐大家阅读。顺致问候作者写作辛苦!感激赐稿长城!期待佳作继续炫舞长城,精彩不断。【编辑:红楼寻梦】 【推荐号:201907280257】

新长城文学网公众号

求索者文化传媒公众号

4 条评论

  • 红楼寻梦发表了评论

    问好作者,继续写出精彩的小说

    2019-07-13 07:39

    谢谢,一定努力。

    2019-07-14 21:58
    放开所有发表了评论

    好作品 一口气读完 让人泪目的好作品 问好老师 遥祝夏安 老师看到留言后加我QQ2201405762 网站要推荐老师的作品

    2019-07-20 10:47

    您的QQ加不上,需要回答真实的名字。

    2019-07-20 11:11
    吴瑞宏发表了评论

    小说写得好,叙事有条理,情感真挚。我为作者点赞。

    2019-07-20 17:55

    谢谢!有您的支持,我会更加努力。

    2019-07-20 18:08
    静莲发表了评论

    小说构思精巧,文笔璀璨,描写细腻,情感饱满,场景如梦似幻,宛如童话王国,读来醇香浓郁,余音绕梁,故事情节引人入胜,结局令人悲叹,泪崩,与文题遥相呼应!赞文思,赞才情!?????

    2019-08-01 10:19

    谢谢姐姐的好评!有姐姐的支持,我会更加努力!努力!奋斗!

    2019-08-02 16:19
    亲,没有评论了

登录后才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