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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碗烩面 》

作者:朱传生   创建时间:2017-03-28 00:00   阅读量:11729   推荐数:0   总鲜花数:0赠送列表   字数:1992

  

 

《 一碗烩面 》   

作者:朱传生

            

    1968年酷暑的一天深夜,在那个能吃到一口细米白面都是奢望的年代,刚满10岁的我真的吃到了香喷喷的白馒头,还是“红旗粉”面做的呢。正值高兴的头上突然一乞丐见馍就抢 ,我不给,他就照我肩头狠狠的一拳,好梦被惊醒了。

 

    睁眼一看,原来是大哥在用手敲打我的肩膀:“小宝,醒醒,起来吃狗肉了,”正做着好梦啦!一心不乐意,可当听说到“吃狗肉,”一下子就没有了睡意,马上从床上蹦了起来。

 

    开门一瞧天呐,只见大杂院里的邻居们都在忙着烧火煮肉,院中央支的一口大铁锅热气腾腾,里面“咕嘟咕嘟”地响着,狗肉和骨头架堆的像小山一样。那锅里“呲呲”冒出的香气,伴着劈柴悦耳爆炸声引来好多人观看。

 

    好香啊!你想啊,在那个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时期,人们整天都是政治斗争,哪有现在这样欢声笑语,这种景象太难得了。大家说着笑着时间过得好快,眼看子时,熬到最后的人们终于分得一块半生不熟的狗肉,大家如同过大年一样开心。

 

    大哥给我递过来一块最好的后腿肉,让我闻到了从未有过的香味,内心的兴奋甭提有多高兴了。可刚咬一口肉时却发现地上那张狗皮,还有大哥胳膊上狗牙的痕迹,不时地在向外渗血。我哭了。

 

    我们家姊妹一共4个,大哥年长最先下乡插队当了农民,还有两个姐姐也先后下了乡,二姐才16岁。由于父亲常年在外地工作,家里基本上就是我和母亲两个人。

 

    那天上午10点多钟,在农村插队近2年的大哥终于轮到一次休假,为了节省5角钱长途汽车费,他天不亮就从山里向郑州家里回。足足走了50多里地,脚上的布鞋破了,身上的衣服出了汗碱,手在衣兜里紧紧握着他全部的财富1.2元钱。

 

    大哥没有忘记他说过要带我去下饭馆,母亲上班远中午经常不回来,大哥看到只有我一人在家,长我10岁的他兴奋地抱着我在屋里转了两圈:“走,大哥带你去饭店。”那一刻那架势显得像是他手里有几十元一样。

 

    饭店,这对我来说完全是个陌生的词汇。为了跟上大哥的大步伐,我只得懵懂地加快脚步,我们家到二七塔平时要走好长时间,而那天似乎眨眼就到了。跟着大哥从容地走进二七塔西北角一间烩面馆,虽然里面黑黝黝脏兮兮的,但对我这个第一次进饭店的人来说,那种好奇的心理真的是难以言表。

 

    烩面是2角钱和二两粮票一碗。 接近中午时分人特别多,大哥买了饭票在排队端饭,让我一旁等着有人吃完离开时抢座位,就在大哥端着饭碗挤过人群朝我走来时,我突然发现有两个空凳子上,忙上前坐一个抱一个。这时一个男人过来就要抢凳子,大哥见状把两碗烩面使劲往桌上一放,衣袖往上一撸对那人吼道:“想干啥!”那时大哥正在习武气势逼人,那人见状赶紧地躲了。

 

    我是第一次吃烩面,不知道一根烩面那么长,我把筷子举得高高的,面条下端还在碗里。突然手一松面条掉在地上,我急忙用手去抓,却被早在一旁虎视的大黄狗猛地咬住,头也不回拖着面条向门外狂奔。大哥顺势抓起凳子扔了出去,沉重的木凳正好砸在它的后腿上,大黄狗“嗷”地一声一瘸一拐的跑了。

 

    我当即被吓得哇哇大哭起来。

 

    再看我的碗里只剩下汤了,大哥忙把他的那碗烩面推给我说:“我不饿,喝点汤就行了,你吃吧。”香啊!世界上少有的香,羊肉的纯香使我牢牢记住了这家烩面馆。我已经忘了当时是怎么风扫残云把大哥那碗面吃光的。也怪自己那时太小不懂事啊,大哥毕竟是走了50多里路回来的,怎么就那么狠心给吃光了呢!

 

    多少年以后我才知道那个脏兮兮烩面馆,是郑州赫赫有名的“合记”的前身。

 

    后来大哥告诉我,那天为了给我出气,为了找大黄狗报抢饭之仇,他在天快黑时把那只大黄狗堵在一个小胡同里,两棍子把瘸腿的大黄狗就地给正法了,这才演绎出大家深夜吃狗肉那场少有的邻里之间大聚餐。不过大哥没有讲他被咬伤的事情,但大哥还是我心中的英雄,他把我逗得好开心,我觉得世界上只有大哥最厉害。

 

    又过了一年,大哥应征入伍去当兵了,好多年,我还会想起大哥带我去吃烩面这件事,虽然时不时地合记烩面的香味刺挠着我,但是好多年再也没有敢去合记,因为那时候2角钱太珍贵了,再说还有大黄狗的阴影。直到1996年我请大哥在合记一家分店吃了一次烩面,此时的合记店内已是窗明几净,服务员笑容可掬,我点了价格相对适中的38元一碗海鲜味烩面,不过味道显然不如当年那个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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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每个人,都有一个回不去的童年。在作者的童年里,悄悄地珍藏着一碗至今口齿留香的烩面。那是大哥下乡后,步行五十里路回家,带“我”去“合记”,吃烩面的情景,之所以至今记忆犹新,不光是第一次上饭店,而是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两角钱的烩面,也是一种难得的奢侈,而且,自己一吃两碗,那种满足,浸润着满满的温情。虽然多年以后,重聚“合记”吃烩面,尽管价格涨了将近两百倍,但在不同的时代,无论如何都吃不出最初的那个味,于是,便有了留恋,怀念便成为最美的记忆,在时光里穿梭,重温一段苦乐年华里的纯真情感。文章语言质朴,感情真挚,字里行间洋溢着那种无法割舍的亲情,晕染成岁月的色彩,在光阴里璀璨斑斓。问好作者,感谢赐稿新长城文学网!【编辑: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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