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脱脱丞相墓地古石棺之谜
作者:胡庆辉
2018年清明节,这里举办了纪念脱脱诞辰704周年大型纪念活动,笔者有幸随新河县鹅池诗社一同受邀前往。这是我首次参观脱脱文化园,写下了一首诗为记:“百里疾驰赴董村,清明齐聚祭贤臣。墓前肃立怀功业,祠内瞻听悼沈魂。更化安民天下定,治河修史赤心闻。衔冤鸩死今犹记,杜宇哀啼松柏森。”去年6月,新华社一则在脱脱墓地发现明代石棺的报道,引起我浓厚的兴趣,决定随朋友第二次前往,探寻石棺背后的故事。
河北新河出土一具明代古石棺 距今400余年
新华社石家庄6月28日电(记者李继伟)记者从河北省新河县获悉,该县文保部门近期进行文物普查时发现一具明代古石棺,距今已有400余年历史。
据悉,古石棺发现于河北省新河县东董村,石棺现仅存棺底和四围,棺盖已毁。石棺长2.8米、宽2.7米、高0.9米,材质为青石,石材厚度均在0.15至0.18米之间,以卯榫结构连接,石灰弥缝,边角处有铁质铆钉。石棺为三人棺,俯瞰呈“皿”字形结构。石棺内室之间两块石板前端下部均有空缺,依据文献记载,此处应放有食罐,供逝者在阴间饮食之用。
新河县文保部门负责人冯晓娜表示,根据相关形制及县志记载,新发现的明代石棺应为明代嘉靖年间石棺,距今应有400年以上历史,明代石棺的出土,对于研究冀中地区明代丧葬文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A. 发现者说
脱氏墓地位于东董村东100米处,面积有十余亩,自北向南,茔墓排列有序,墓形都是圆形蒙古包式。最北面有一座石碑楼,壮观肃穆。南面建有脱脱生平馆,脱脱墓碑,誉史亭等。苍松翠柏,纵横其间,遮天蔽日。青草遍地,郁郁葱葱。据脱氏家谱记载,墓茔是明朝逐世修建的,已经延续了600多年。
我们在《中国脱氏谱书》的主编脱脱二十一世孙——新河县纪委干部脱炳勋和村支部书记脱志军的陪同下,来到了脱脱墓地。
据脱炳勋介绍,东董村又称“蒙古村”,村民绝大多数姓脱,是元太师、中书右丞相脱脱的后裔。元朝末年,为躲避战乱和权奸迫害,脱脱家族便隐居在此。如今蒙汉两族早已融为一家,世代通婚,血脉相连,且脱氏家族在新河人才辈出,可谓本地名门望族。最早来新河定居的是脱脱丞相的三儿子(一说是二子三宝奴),原名亡记,世传叫脱周彬,应该是其隐姓埋名,改名周彬所致。与他一同前来的,还有他的一位姐姐,其丈夫是云南梁王的助手燕帖木儿,封号为云南王,在朝廷任枢密副使。
脱炳勋一边走,一边给我们继续讲解:元朝末年,云南王燕帖木儿被朱元璋打败后,连夜逃回了东董村,但其妻拒不开门,并说:“顺帝待你恩重如山,你战败而不殉国,有何面目回家?我替你蒙羞!”说完,先把两个孩子毒死,然后就烧房自焚了。随后,羞愧难当的燕帖木儿也纵身跳入烈火一同赴死了。其悲壮刚烈,慷慨忠心,感天恸日,地泣神惊!
当地的百姓了解到这位蒙族妇女的来历及其壮烈殉节的事迹后,非常敬重,称赞她为“脱氏烈女”。 周彬将他们合葬在董村村东。每逢清明节乡亲们都来祭奠,并以衣襟包土为其添坟,最后竟累积成一座高大的土山丘,人称“包土山”。后因规模不断增大,周彬将坟墓迁移至新河县城西关,这就是后来全县闻名的“包土山”的由来,在《新河县志》上都有记载。
在脱氏墓地的东北角,我们见到一块高大的“烈女碑”,这是近年为脱女重修的墓碑。在碑东面约三十米处,就是我们要寻找的石棺墓。
当问起这个石棺是如何被发现时,村支书脱志军这样说道:“此事说来话长,先要从古墓被破坏讲起。1963年本地发洪水,脱家祖墓被大水冲塌。1966年文革时‘破四旧’,墓地又遭到巨大的人为破坏,几乎被夷为平地。当时,从一座倒塌的圆形墓中,看清了其内部的结构,底面直径大约4.5米,高约3.5米,蓝砖白灰结构,从下往上砌,逐渐缩小至顶。墓中的棺木已经朽烂,泥土混杂,遗骨前后错乱,有被盗移的迹象。在墓中发现了陶瓮形“万年灯”、少量陶瓷碗罐、铜钱等物品。在另一墓中,还发现了蓝花元宝形磁枕一个,长约35公分,宽约20公分,厚约15公分,扁状前后呈斜坡形。出土的这些东西一开始存放在大队房中,由于那时候文物保护意识差,后来不少都遗失了。
正当大家对文物丢失表示遗憾时,脱支书又讲到另一件事情:1986年,村民在平整土地时,挖出了一块石碑。上面刻有铭文:“脱柱,生于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十月二十八日,卒于万历四十九年(1612年)九月十一日。”这就是刻有脱镐之子脱柱墓志铭的石碑。我们根据墓葬排序,就可以推断出脱镐墓的确切位置。
“脱镐是谁呢?他可是与这座石棺有关的关键人物!”脱支书兴致勃勃地继续介绍,“脱镐的父亲名瀚,人称东野先生。从周彬算起,到脱瀚是第七世。脱瀚以教书为业,勤俭持家。受父亲的影响,脱镐从小就勤奋好学,文武全才,22岁乡试中举。当时的阅卷官说:‘虽说人生得失有天命,可他不出来做官,是不符合大义的。’随即派他赴山西临县任职。脱镐由于政绩突出,连续升官,很受百姓拥戴,曾在东昌府(今山东省聊城市)任同知(知府的副职,正五品)。”
“前面给大家讲了这么多,接下来,就要讲到石棺墓的发现了。”脱支书耐心地说:“2005年,人们在距脱镐墓不远处取土时,挖出一个石棺,就是我们眼前看到的这个。取土人想弄清楚里面是否有贵重物品,就把盖顶砸毁,把碎石拉出去丢弃了。据他说,在里面没有找到东西,就把石棺掩埋了起来。直到不久前,墓穴被重新发现。村里将此事上报给县文保部门,这才被新华社报道出来。”
我们仔细查看眼前的大青石棺:总体呈长方形,东西长,南北短。四周青石相围,中间有两块石板隔开,隔板北端下面有孔相联通。棺材是空的,只有一些土和杂草,没有棺盖。由于棺材里没有尸骨,同时也没有发现墓志铭,所以墓主的身份很难确定。
B. 专家解读
围绕“石棺”的问题,笔者专门请教了邢台市研究古文化的专家刘顺超先生。刘先生介绍说:“土葬,是我国古代通用的墓葬形式,不仅汉族以土葬为主,且古代匈奴、突厥、回纥等民族也以土葬为主要葬式。方法是用棺木盛尸,挖葬穴,将棺木深埋于土中,并以丘为标记。土葬的墓穴形制多样,最常见的是长方形土坑,也有‘亚’字形的,腰坑放殉葬者及陪葬品。地下筑室墓穴多为皇家、贵族使用,棺木放于室中。土葬与农业发展有关,农业的进步及与此相关的亲土、恋土、入土为安意识支撑并推动了土葬的发展,成为汉民族的代表葬法。中国古代就有女娲抟土造人的神话传说,人们普遍认为人既由土而成,死后还应回到土中去。而民间传说中的阴曹地府,也与土葬是相一致的。
“解放前,蒙古族的丧葬形式有火葬﹑土葬和野葬(也称天葬)。西部牧区常见的是野葬。脱氏家族,虽然始祖是蒙古族,但自周彬奔邢已有600多年历史,生活方式已渐渐融于汉族文化之中了。况且当初是隐姓埋名,自然按照当地风俗施行土葬。”
刘先生曾专门到脱氏墓地来做过考察研究。关于“石棺”的说法,他解释道:“严格来讲,这个‘石棺’,不应该称作‘石棺’,而应该叫做‘石室’。因为石室里面还要放置木棺,石室只是对棺木起到更好的保护作用,如同古代‘棺椁’的‘椁’的作用相似。‘棺’,是盛放尸体用的。‘椁’指棺材外面的套棺。椁内往往放置较多的随葬品,棺内一般不放随葬品或较少放随葬品。”
经过刘先生一解释,我们才恍然大悟,原来这里面还有这么多的学问。关于墓葬的形式,刘先生讲到:“明代墓葬有石室墓、石灰浇筑墓、砖室墓、土坑墓。石槨木棺也为一种,这种葬具在中原地区较为常见。石室墓这种样式其实是由竖穴土坑墓演化而来的,没钱的人家挖的是土穴,而有钱的人家用的是石料制成的石室墓。还有一种是石灰碎砖浇筑墓,原理就和今天的混凝土浇筑法一样。就是先按墓室的形状做成模具,其中用石灰、砖块浇筑,这样做成的浇筑层要比石板厚得多,也是比较坚固的。每间墓室都要留有一个墓门,方便下葬时用,等下葬完了再封死。邢台县柴家庄发现的明代晚期的李京墓就属于这种情况。”
介绍完以上内容,刘先生开始具体分析起脱氏石室墓来:“这座石室墓有三个空间,男主人葬在中间的正室;一妻一妾葬在两边的配室。石室由几块石板铆合而成,底部由一块大石板做底,上面有一个大石盖或三块小石盖。一般三块小石盖的更多些,这样方便死去一个人,就打开相应的那块石盖,下葬完成后,就封死不动了,待三个人全部去世后,再把三块石盖用白灰全部封死。”
刘先生还讲到很重要一点,就是为何三个石棺中间都留有小孔相连通。这代表中间的墓主人死后的地位和活着时是一样的,意思是,他还可以到左右的两个妻妾那里去,可以相互串门,相互交流沟通,还是一家人,而把这两个洞认为是放置食罐的说法是不合理的。
根据当地风俗,确实有在墓中放置陶罐的风俗,供逝者在阴间饮食之用,民间称为“咸食罐”,但一般都是在墓穴中棺木前方掏一个洞放进去。如果是石室墓,也没必要在两隔板间打孔,直接放于棺木之前即可,而且墓中三个人,只有两个食罐放置处,也自然解释不通。
关于墓主的身份,刘先生做了这样的推测:“新河当地不出石材,石头又非常笨重,板材要从很远地方的山上开采巨石,制作好,再靠车马人力运过来,这可不是一般人家能做到的。距离新河最近的山,西面有尧山,东面就是山东了。如果说脱镐在山东做官时,从那里获取石材,做好了运回老家,给他的父亲建造坟墓,是完全能解释通的。另外,因为石室墓与脱镐墓距离很近,故可以判断墓主与脱镐属于至亲关系,墓主是脱镐父亲的可能性很大。如果说是脱镐儿子脱柱的墓,则与发现脱柱墓志铭的位置距离较远,且脱镐不做官后,家道就渐渐衰落了,脱柱没有其父亲当年的实力,置备这样的石棺是很困难的。当然由于缺乏其他文字或实物材料,最后的确定还需要进一步的发掘和考证。”
最后,刘先生说道:“石室墓和石灰浇筑墓,这两种都是过去有钱的地方士绅或官宦人家才能办得到的,普通人家的墓穴一般是竖式土坑墓。明代墓的基本形式,有一棺一椁的、只有一棺的,棺材用料讲究四独木,柏木,松木等等,至于穷人那就不好说了,一般都是用薄皮棺材,甚至买不起棺材,用草席一卷的也有之。”
棺墓是人生终止时最后的定格,也是储存墓主生活时代的文化信息的宝库。脱氏墓地石室墓的发现,对于研究冀南一带明代丧葬风俗乃至民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从葬具类型、墓葬演变以及时代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
C. 相关链接
脱脱(1314年—1355年),亦作托克托、脱脱帖木儿,蔑里乞氏,字大用,蒙古族蔑儿乞人,元朝末年政治家、军事家。
元文宗图帖睦尔时,官至侍卫亲军都指挥使。顺帝妥欢贴睦尔元统二年(1334年),任同知枢密院事。他的伯父伯颜因为迎立顺帝有功,任中书右丞相,把持朝政,专权妄为。顺帝至元六年(1340年)在顺帝支持下,脱脱乘伯颜出猎机会,将他削职流放,后来脱脱任知枢密院事,次年拜中书右丞相,参与军国重事,恢复科举,开放马禁,减免盐税额,选拔儒士,时称贤相。至正三年(1343年),主编《辽史》、《宋史》、《金史》,任都总裁官。至正九年(1349年),又任中书左丞相。至正十年(1350年),改任中书右丞相,发行新钞票“至正通宝”和“至正交钞”,并派贾鲁治理黄河,成绩斐然,甚得民心。至正十一年(1351年),红巾军起义,脱脱率军镇压。至正十四年(1354年)又率军到高邮围攻张士诚。中书右丞哈麻等乘机诬陷他劳师伤财,顺帝下诏削夺官爵,先命令将他安置在淮南,然后又命令安置在亦集乃路。至正十五年(1355年),又被流放云南,不久,被哈麻假传圣旨毒死,时年四十二岁。至正二十五年(1365年)脱脱冤案虽得到昭雪,但元朝统治也已摇摇欲坠,面临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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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很有历史价值,对新河千年古县的发展,有研究的历史意义。
冬祺笔丰,遥祝好!